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32:12 82 人看过

发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发布日期:2006-3-16

执行日期:2006-3-16

经2006年2月21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

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及《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享有市场较高知名度、信誉度和竞争力,为公众熟知并依法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保护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市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申请认定葫芦岛市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商标的所有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该商标已注册并实际使用1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市内或者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售量、营业收入、税收、出口量、创汇额等)在市内、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且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六)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被认知程度;

(七)商标所有人有一定的广告投入,宣传面较大且地域较广;

(八)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

(九)近三年来无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记录。

第七条申请认定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五)提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八条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初审,符合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符合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上报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提请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联席会议进行评审、认定;不符合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有关材料并说明理由。

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直接受理。

第九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有效。有效期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续展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确认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提出续展认定申请的,视为放弃续展认定。

第十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消其著名商标资格,收缴证书、牌匾:

(一)申请认定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的;

(二)擅自扩大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范围的;

(三)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四)著名商标所有人消亡或终止的。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发证书和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据本办法向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葫芦岛字样,但必须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

第十三条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葫芦岛市著名商标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葫芦岛市著名商标字样;

(二)对商标侵权行为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三)著名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商标保护提供咨询、指导、协调;

(四)优先推荐申报辽宁省著名商标;

(五)未经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将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店铺名称使用;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办理;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的,按照《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获国家驰名商标的所有人及获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所有人,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获辽宁省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著名商标所有人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一)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未注册的商标使用的;

(二)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品名称、商品装潢使用,足以造成误认的;

(三)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字号使用,致使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市内跨县(市)区的侵犯葫芦岛市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由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查处或者指定管辖;跨市的侵犯葫芦岛市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由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与管辖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调查处。

侵犯葫芦岛市著名商标专用权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查处,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及《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认定和保护葫芦岛市著名商标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前认定的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有效期未满的,继续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名商标相关文章
  • 葫芦岛市劳动监察规定
    现将《葫芦岛市劳动监察规定》予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界定劳动监察管辖范围,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劳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监察工作,其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具体承担劳动监察执法职责。第四条市属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转制后划归县(市)区属的用人单位除外)、外商独资企业以及与市属以上用人单位的合资合作企业、
    2023-06-10
    448人看过
  • 葫芦岛市地方铁路管理办法
    现将《葫芦岛市地方铁路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孙兆林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葫芦岛市地方铁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地方铁路管理,保障地方铁路建设顺利进行及运营安全畅通,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辽宁省地方铁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铁路是指:(一)由地方人民政府筹资建设,由地方独自或联合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运输的铁路;(二)由企业、事业单位自行修建和管理或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修建和经营管理,承担本单位货物运输及社会旅客、货物运输的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道)。第三条地方铁路的发展建设规划,应纳入近期、中期或远期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地方铁路的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市交通行政部门是全市地方铁路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地方
    2023-06-08
    479人看过
  • 葫芦岛护照延期办理手续
    一、申请条件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护照延期。97版以前的各版护照到期不再办理延期手续,一律换发新照。1.护照有效期满前六个月之内;2.前往国在颁发签证时要求护照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二、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3.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二张;4.前往国要求护照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有关证明;5.提交旧照及首页复印件;6.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交验永久居留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翻译件。三、出具单位意见的说明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2.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3.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
    2023-05-10
    427人看过
  • 葫芦岛减免车船税车辆认定标准
    一、节能型乘用车的认定标准为:(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3)已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二、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为:(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2)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三、节能型商用车和其他车辆的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2023-05-29
    316人看过
  • 葫芦岛市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一)《葫芦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葫芦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温馨提示:初次申领免收
    2023-05-10
    464人看过
  • 葫芦岛护照办理所需的手续和证明
    一、因私护照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3、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
    2023-05-10
    322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规范城市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所在地及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以非国家定价租金标准,将其房屋使用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含室内柜台、摊位)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或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用自有房屋与他人进行联营、承包经营、入股经营等活动,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按房屋租赁进行管理。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应按转让进行管理。承租人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在原租期内转租时必须经出租人同意。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及国家授权管理或经营的房屋均可依法出
    2023-06-10
    449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市房屋拆除规定
    葫芦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失效发布日期:2001-05-08生效日期:2001-05-08发布部门: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开发建设对各类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迁的全部管理活动。一切拆迁当事人应自觉遵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公有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管理人)和具有合法使用权的使用人。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土
    2023-07-03
    360人看过
  • 葫芦岛市汽车保险的好处
    一方面:1、在车辆有所损伤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修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些维修费用,而且也能够得到很好的维修服务。2、可以在自身遭遇意外事故之后能够及时得到赔付,较好地进行治疗。3、对意外事故中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主要是通过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来进行的。另一方面:1、可以使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费的控制从而约束车主的行为,使其在驾车时更加注意安全。2、车辆的保费同车辆出险次数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车主对安全驾驶更为重视。专家建议:除了强制投保的险种,还应当多选择几种险种投保,比如划痕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等。这些险种都属于商业险范畴,平时在用车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需要特别重视。另外一些像自燃险这样的冷门险种,由于其发生的概率较小,特别是对于新车来说,车主可以不予考虑。
    2023-05-10
    70人看过
  • 葫芦岛市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依法规范劳动保障代理行为,促进劳动保障社会化服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是指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委托,承办招工招聘、职业培训、测试测评、档案管理等劳动保障业务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以及按办法承担代理业务的市县级代理机构适用于本办法。第四条劳动保障业务代理遵循公开、公正、守信、服务的工作原则,依法实施代理。非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代理机构,不得从事劳动保障D代理业务。第五条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业务代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023-06-09
    322人看过
  • 葫芦岛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
    2023-05-30
    51人看过
  • 葫芦岛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2023-05-10
    478人看过
  • 葫芦岛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2023-05-29
    162人看过
  • 葫芦岛超生罚款标准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0.5倍的标准缴纳;(二)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的夫妻,但女方年龄未满26周岁再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三)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比照第(三)项规定的标准缴纳;(五)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六)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并按第(三)项规定的标准
    2023-05-1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著名商标是在特定领域内广泛认知的标识,因其卓越品质、声望或独特性而被公认。其区分度极高,能迅速与特定企业或产品关联,享有更大法律保护。商标局通常要求其具备显著性、独创性、广泛知名度,并在一定时间内被广泛使用和认知。... 更多>

    #著名商标
    相关咨询
    • 葫芦岛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2
      征占一般湿地从事勘查、矿藏开采和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设施建设的,应当不征占或者少征占。确需征占的,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职责,由市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葫芦岛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11条怎么填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一般湿地的名录及保护范围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利、XX和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制定或者调整,报XX批准后公布。
    • 关于葫芦岛车祸的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6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
    • 葫芦岛市路口下坡路线事故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9
      不同情况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 葫芦岛如何认定交通肇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6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