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中医疗人员的义务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34:08 469 人看过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1)病人有义务诚实说出他为什么为找医务人员帮助,尽可能地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不说谎话,不要隐瞒有关信息,否则会影响病人疾病的治疗。(2)在疾病的性质明确以后,病人有义务在医生指导下对自己的治疗作出负责任的决定。(3)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不能遵嘱应该有理由。但不能遵嘱的理由并不都能成立。例如嫌麻烦就不能成为不遵嘱的理由。这种不遵嘱就是医务人员的不尊重。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但病人没有义务遵循不必要的或有害的治疗。(5)病人有义务避免成为一个病人,(6)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尊重他们劳动的义务。疾病是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共同敌人,医务人员和病人有着战胜疾病的共同目标。

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日趋激化。说到“看病难、看病贵”,每个患者都有许多话要说,“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也在群众中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另一方面,据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将近3/4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执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达60%之多。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起以上,打伤医师5人;北京医师协会对北京市71家二级以上医院的统计表明:近3年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致伤、致残90人。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医护人员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转行的逐年增多。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医务人员不愿让自己的子女报考医学院校。

二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

1、医院重程序服务轻人文关怀。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重仪器检查、治疗等客观操作,无意中把患者“物化”了;现行的医学教育方式缺乏人文教育,导致一部分从医人员素质低下、自身修养欠缺;诊疗流程设置不科学造成“三长一短”现象。

2、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服务不到位,对患者治疗不精心,存在“冷、硬、顶、推”等现象;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的蔓延,导致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降低。

3、医患沟通不畅。部分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不强,态度不积极,技巧不熟练。

4、医疗资源匮乏且配置失衡。占全球人口22%的中国,医疗资源仅占全球的2%,而且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80%在城市,20%在农村。医疗保障覆盖面小,45%的城镇人口和80%的农村人口基本没有医疗保障。

5、社会处在转型期,过高的医疗费用让不少患者不堪重负,少数乱收费、开大处方、滥用大型检查设备的现象又激化了这种矛盾。

6、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公众的医学知识相对缺乏,对医疗行业、医学科学的认知不足,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和局限性理解不够,对承担救死扶伤责任的医务人员寄予过高的期望,超出了目前医学发展的实际水平。

7、部分媒体推波助澜。部分媒体片面地把医患关系定位为简单的消费关系,片面地指责医院,加重了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医院新建和改建房舍都要以有利于方便病人就诊、诊断治疗、符合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做到合理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医院建筑的使用效能。第三十条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消除各种影响病人的不良刺激。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思想工作,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要教育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治疗,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向疾病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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