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作价的公允性如何评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6:40:24 403 人看过

鉴证机构

(一)传统做法。

1.资产评估

提及作价公允性评估,人们立刻想到聘请资产评估公司,经其审核后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如果股权转让涉及的目标公司有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这些资产需要用市场法、重置成本法、未来收益法等进行评定,其结果往往与财务账面净值有很大出入。此时,资产评估机构就能充分发挥其鉴证职能,出具准确的评估报告。如果股权转让涉及的目标公司资产中没有不动产、无形资产,资产评估机构就无用武之地了,评估报告的准确性也会大打折扣。

2.净资产审计

净资产审计,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日的净资产进行审验确认。通常是在目标公司账面值基础上扣减不良资产核销、补提的折摊额与预提费用、基本确认的或有负债等,再加上已核销不良资产回收、冲回的折摊额与预提费用等。

表面上看,目标公司审定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就是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但是,该净资产审计是依据会计法规而非税务制度进行的,故其不是股权转让税务作价公允性的充分必要条件。

(二)规范提高。

纳税评估,除通常作为税务稽查前的管理行为外,应扩大到企业或股东的自我评审领域,更应扩大到税务机关、企业、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委托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专业的审核范畴。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股权转让

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除要求先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强调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2.非涉税中介机构不能进行涉税鉴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82号)规定,国家对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税务师事务所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涉税鉴证业务涉及国家税收利益,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对于不具备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资质、未纳入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的单位和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

鉴证程序

(一)股权转让价格。

在财务审定每股净资产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1.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调整。在传统净资产财务审计基础上,作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调整。

2.按市场价调整。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其市场价与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作股权转让价的估值调整。

3.纯税务性调整。以前年度的留待弥补亏损、已作过纳税调增但能在以后年度转回扣除的递延税款借方项目,应作估算调增处理。相反,以前年度已作过纳税调减但要在以后年度纳税调增的递延税款贷方项目,要作估算调减处理。

(二)股权转让成本。

对法人的投资成本,不能简单取其会计账面值,应考虑可能存在的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权益法核算等调整,必须是税务性投资成本。

对自然人的投资成本,因无账只能通过查出资协议、章程、工商部门调取资料等方式进行确认。

(三)反避税的审核。

对关联性或经常性的股权转让,要特别关注其合理商业目的、实质重于形式等反避税审核。

(四)出具审核报告。

经过上述审核程序后,出具包括报告对象、审核对象、双方责任、政策依据、清晰结论等要素的《股权转让价是否公允的税务审核报告》。

(五)进行必要的事先性预约定价税企约谈。

(六)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工商报备、资金交割、个税代扣等后续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怎么评估价格
    一、股权转让怎么评估价格股权转让的评估价格办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公司股权后转让要交什么税公司股权后转让要交的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三、公司股权的转让的程序公司股权的转让的程
    2023-04-25
    165人看过
  • 外资股权转让如何评估?
    一、外资股权转让需要评估么?资产投资投资者股权变更(包括股权转让)必须经关资产评估机构需变更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评估结应作变更股权作价依据按照外资并购内企业规定外资并购企业(包括民营限公司)股权需要评估外合资企业转让股权给外需要评估。现行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收购外方股权的情形,没有明确要求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但根据上述规定,股权转让价格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外方(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中方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时,转让价格应按公允价值确定,因此,如果双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可以更合理的解释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否则,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调整。二、外资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审计后数据申报)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承诺函3、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4、被评估单位历史收入成本明细统计和未来经营
    2023-02-22
    390人看过
  • 如何评估公司股权价值
    股权评估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价值评估方法①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②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③现行市价法,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④清算价格法,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一、股权转让价格评估方法股权转让价格应该以该股权的市场价值作为基准。公司价值估算的基本方法:1、比较法(可比公司法、可比市场法):2、以资产市场价值为依据的估值方法:典型的房地产企业经常用的重估
    2023-02-27
    10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有这么几种:(一)成本法,就是根据账面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与账面的数据不会有太大变化;(二)收益法,就是预测该公司未来几年的现金流,然后根据一定的折现率折现;该种方法要求被评估单位要连续3年盈利;(三)市场法,就是在同行业中寻找相似的企业进行比较评估。各种方法都有利弊,一般都是几种方法结合比较。一、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企业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股权转让协议;(三)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四)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
    2023-04-04
    247人看过
  • 外资股权转让如何评估?
    一、外资股权转让需要评估么?资产投资投资者股权变更(包括股权转让)必须经关资产评估机构需变更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评估结应作变更股权作价依据按照外资并购内企业规定外资并购企业(包括民营限公司)股权需要评估外合资企业转让股权给外需要评估。现行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收购外方股权的情形,没有明确要求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但根据上述规定,股权转让价格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外方(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中方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时,转让价格应按公允价值确定,因此,如果双方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可以更合理的解释交易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否则,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调整。二、外资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以审计后数据申报)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承诺函3、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共同撰写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4、被评估单位历史收入成本明细统计和未来经营
    2023-05-02
    250人看过
  • 如何估算股权转让的价格
    由于该股权运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如果在其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强制对其所拥有的运营资产进行清算价格评估,显然不利于生产,也有悖于法律,因此只有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财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进行该股权转让价格的估算。具体按如下进行操作:首先,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债务人对该公司的出资金额。重点关注那些注册资本帐实不符,未按规定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又抽逃出资的情形在此基础上,对债务人的出资部分按实际的注册资本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其次,确认公司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报告。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进行审计,应当注意对无形资产,商誉部分不宜过高估价,对四项资产作出坏帐减值准备,对或有负债项目上也予以汇总估算,明确其清偿能力。同时,通过实地调查与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协作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摸底分析工作。其三,在明确该公司生产能力与偿债能
    2023-02-28
    23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如何评估股权转让价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1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评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7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评估?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1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如下估值方法供参考: 1、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2、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
    • 股权转让是如何评估股权价格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
    • 股权转让价格如何评估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04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