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18:45:48 303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在该用人单位经营期间和经营业务范围内,由新成立的关联公司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及薪酬磋商,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可以认定原用人单位与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构成共同用工。审判实践中此类常见的情形有: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

关于关联公司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劳动者与关联公司均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情况下,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享有选择权,但是劳动关系项下的劳动权益不能重复享受。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关联企业存在混同用工情形下,如工作时间重叠,工作内容交叉,工资支付混同,无法区分主、次关系,关联企业应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共同承担责任。对于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应根据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单一的用人单位主体,劳动者诉请与实际用工的非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甚至印有公司字样的保温杯等);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表、采购小票、工作群聊天记录、请假条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应由谁举证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经过上文的分析,大家应该已经清楚“如何认定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了吧。在关联企业中存在用工、用人混乱的情况,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是与子公司签订的,但实际又在为母公司工作的情况。因此,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建议直接点击下方按钮向专业律师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何解决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确认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
    2023-07-21
    482人看过
  • 涉及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相关问题
    第一,关联公司劳动关系的主要类型及存在问题。关联公司劳动关系主要三种类型:一是借调,二是异地工作,三是从事促销工作。从实质上看,关联公司劳动关系就是建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分离问题。实践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企业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二是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三是部分企业恶意规避法律责任。四是劳动争议风险较大,劳动者权益维护容易落空,同时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起诉时涉及到劳动争议管辖地不同的问题。第二,第三人的追加。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裁审机构应将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依职权追加为第三人,并可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考虑:一是便于查清事实。二是尊重劳动者的选择,将有经济实力的用人单位追加进来,便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借鉴《公司法》中“揭开公司的面纱”理论,即“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
    2023-03-03
    281人看过
  • 关联公司劳动关系怎么理解?
    一、关联公司劳动关系关联公司劳动关系就是建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分离问题。实践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企业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二是劳动者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与实际用工企业不一致。三是部分企业恶意规避法律责。什么是关联公司关联企业,顾名思义是相互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是公司法上特有概念。然而公司法上所指的关联关系基本以资本联结为基础,然而在劳动法领域或讨论混同用工时,则需要将关联企业的外延扩大,而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也均采用扩大解释。在此,就何为劳动法领域上的关联企业予以分析:1、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公司法上的关联关系,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2、财税法上的关联方财会法上的关联方,系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2023-05-01
    403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的法律定义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美国公司法上特别诉讼委员会的设置在美国,当股东提起追究董事对公司责任的股东代表诉讼时,竭尽公司内部救济是实践中所形成的一个基本原则。因此,除非原告股东认为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诉讼请求没有实际意义,并能够提供具体的证据加以证明,法律要求该股东首先应向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另一方面,对于股东的诉讼请求,如果董事会认为提起诉讼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作出拒绝提起诉讼的决定时,作为一种经营决策,该决定会受到经营判断原则的保护,因此股东不得再提起该代表诉讼。但是,即使股东免除诉讼请求程序的主张得到支持,向法院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也并不意味着竭尽公司内部救济的措施就此终止,因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公司仍可以请求
    2023-07-14
    84人看过
  • 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严格来说,关联企业是一个经济术语,而非法律概念。关联企业的认定应当包括两个层面,即资本的关联性和人的关联性。前者是指多个企业具有资本上的联系,比如,母子公司的关系,或者同一母公司投资、控股的若干个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后者主要是指多个企业相互之间不存在资本上的关联性,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是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团队同时进行管理的情形。比如,家族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资本关联性也没有人的关联性的企业之间,因存在委托管理等由同一个管理团队对两家企业同时进行管理,也可构成人的关联性。一旦企业之间的关联性得以确定,就需在关联企业中寻找、发现真正的用人单位。从我国的立法来看,多重劳动关系一直不被认可,强调单一的劳动关系。即便是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动合同法》只承认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因此,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只存在单一的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
    2023-02-11
    105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一、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二、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三、怎么去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
    2023-04-11
    153人看过
  •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何认定呢
    一、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四条规定,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主体: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行为:实施了利用关联关系之行为,如利用关联方签订合同、转移资金、占用公司财产等;3、结果:损害了公司的利益;4、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法人利益受损存在因果联系。二、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民法典规定,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
    2023-03-30
    370人看过
  • 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额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额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专有技术、工业产权等)才能正常进行的;(6)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7)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
    2023-06-09
    42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诉讼中如何举证
    一、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诉讼中如何举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2024-01-18
    297人看过
  • 关于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讨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即无合同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嘞,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本来有劳动合同,但该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即使续签也未明确终止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有三个: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主体适格;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三是劳动者提供报酬性业务劳动。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
    2023-04-19
    181人看过
  •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维权
    1、以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为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说明的是,部分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一式两份合同文本全部收走,这是与法相悖的,劳动者应主动索要合同副本作为今后主张权利的依据。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认定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相悖的情况下,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这也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提高法律观念,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
    2023-04-16
    410人看过
  • 关联关系公司法如何理解
    关联关系可以理解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关联关系公司法如何理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n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n(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
    2022-06-21
    415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代理关系如何确认为劳动关系?
    [案情]2002年8月5日,被告涂某某受聘于原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某某支公司任保险业务员,从事保险业务,试用期三个月后,转为正式保险业务员,受聘后原告为被告发放了工作证,内容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某某支公司工作证,姓名:涂某某,工号:361010-148。并于2002年12月31日交纳了500元风险金。被告要遵守原告制定的规章制度、考评奖励办法,每周一至周五参加晨会,接受原告的考勤考核,被告涂某某积极参加原告及其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并多次获得荣誉证书。被告涂某某获得的劳动报酬包括首佣、续佣、考勤奖等项目,每月需扣除一定比例的养老金、营业税等。2005年12月27日,被告涂某某与原告的上级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该合同总则中约定:本合同仅构成甲、乙双方代理关系,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2009年6月,
    2023-06-10
    372人看过
  • 有关劳动关系常见案件中是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
    2023-04-04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表面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另外,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资料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
    • 关联关系中关联公司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3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关联公司的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关联公司协商一致下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债务人。而关联公司债务转让的,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如何认定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确认和规范,这些内容在《劳动法》中尚无规定。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比如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
    • 关联方关系是如何认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与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 1.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