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登记因提交哪些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10:21 430 人看过

一、地役权登记因提交哪些资料

(一)地役权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XX市房屋地役权合同(可查询地役权合同范本);

(四)房屋权属证书;

(五)其它证明材料;

(六)委托书(供役地权利人不到场时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八)法人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办理地役权登记要注意什么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三)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四)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五)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六)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七)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八)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三、地役权的效力。

(一)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二)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三)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地役权登记在哪
    一、地役权登记在哪在土地上设定地役权后,当事人申请地役权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权利证书和地役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地役权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1.地役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3.XX市房屋地役权合同(可查询地役权合同范本);4.房屋权属证书;5.其它证明材料;6.委托书(供役地权利人不到场时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8.法人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注: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地役权合同范本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第一条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对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所有下记土
    2023-05-06
    442人看过
  • 地役权去哪登记
    一、地役权去哪登记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地役权登记的流程具体规定在《土地登记法》里,根据《土地登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土地上设定地役权后,当事人申请地役权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权利证书和地役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二、地役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
    2023-04-30
    356人看过
  • 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2.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3.注册登记:
    2023-05-01
    461人看过
  • 泉州地役权登记材料
    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1份5、地役权合同原件1份6、地役权变更的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3)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4)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7、地役权转移合同原件1份8、地役权消灭的材料:(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
    2023-05-10
    123人看过
  • 公司变更登记地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地址所需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
    2023-06-02
    238人看过
  • 地役权在哪登记
    一、地役权在哪登记地役权一般是要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登记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地役权登记的流程具体规定在《土地登记法》里,根据《土地登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土地上设定地役权后,当事人申请地役权登记的,供役地权利人和需役地权利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土地权利证书和地役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二、地役权登记的流程是怎
    2023-04-30
    49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主题链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
    • 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
    • 公司变更登记地址提交哪些资料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3
      公司变更登记地址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
    •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7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
    • 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5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土地估价报告;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 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10、原土地证书; 11、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