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作出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00:42 307 人看过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一、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及救济途径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及救济途径有: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公司章程怎样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流程如下:

1、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通过;

2、董事会提出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进行讨论;

4、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违法怎么办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的,该决议无效。股东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如果公司已经依据该决议办理了变更登记的,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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