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都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09:27:16 207 人看过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岁(释义十五)至五十五岁。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

(2)被保险人身故;

(3)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中止效力,且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办理效力恢复;

(4)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期交保险费的支付及宽限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应按照投保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付费方式、付费金额和付费年限向本公司支付期交保险费。

本合同的期交保险费由投保人以分期支付的方式支付。分期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以保险单年度为单位计算,但投保人可选择以本公司同意的方式支付期交保险费。第一期以后分期支付的期交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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