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有哪些条件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50:55 188 人看过

破产清算有如下充要条件:

1、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破产清算的其他充要条件。

一、股份重整企业重整中的重组是指什么意思?

股份公司的重整,通常指的是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等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停业整顿的救济方式。

二、债权人能申请公司破产么?

债权人是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如何申请公司执行清算

满足破产的条件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工资怎么算,破产清算财产的原因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工资怎么算破产清算工资的计算由破产清算组在整理完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制作了破产清算方案,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核通过,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破产清算财产的原因有哪些破产清算财产的原因包括: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2.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主要
    2023-06-06
    348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成立的条件,破产清算事务所由哪些人员组成
    一、破产清算事务所成立的条件破产清算事务所成立的条件有:1.由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4.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6.有公司住所。二、破产清算事务所由哪些人员组成破产清算事务所的组成人员一般为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公证员和拍卖师等。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
    2023-04-24
    383人看过
  • 有关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及其流程破产清算的条件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根据《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qingsan)组,接管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清算(qingsan)由清算组负责进行,清算组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1.根据有关要求出具破产清算开始日的审计报告;2.清理债权、债务,检查破产企业财产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后,根据清理结果出具破产结束日的审计报告,以便企业用于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
    2023-06-09
    65人看过
  • 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破产清算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区间按比例收费,具体如下:1.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2.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3.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4.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5.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6.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7.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二、破产清算的程序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接管公司。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
    2023-06-06
    494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3、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一、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2023-02-24
    371人看过
  • 破产清算转重整的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3、人民法院已经受
    2023-03-14
    90人看过
  • 破产清算赔偿条件分析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公司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5、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
    2023-07-07
    248人看过
  • 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1、公司法人的清算是指公司法人由于法定原因解散时进行的清算活动。该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过上面第一种情况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经清算而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二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该公司破产。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法人要求破产清算并不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一、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
    2023-04-07
    368人看过
  • 审计辞典:清算审计破产清算条件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什么是清算(qingsan)审计清算(qingsan)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清算审计的类型1、合约期满清算审计。2、产业调整清算审计。3、无法持续经营清算审计。4、违法经营清算审计。5、企业兼并清算审计。6、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清算审计的内容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
    2023-06-09
    130人看过
  •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是由法院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清算后也由清算组成员进行确认,故而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是没有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清算结果进行债务清偿。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破产清算股东异议的情形,一般是对债权的异议,例如,认为某到期债权应当进行偿还,但是破产清算是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的,最后也是由其进行确认,自然他们是考虑了多种因素了的,故而即使有异议,也是无效的。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也即:债权人在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应证明三种情形同时存在:一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是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是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企业破产法未以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
    2023-06-14
    124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怎么处理,破产清算的提出条件
    一、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怎么处理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的处理要注意以下几点:1.债权申报主体的审核确认。一般情形下,担保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主体资格,但是担保人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其履行了全部清偿义务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并受偿。2.债权申报金额的审核确认。担保债权人应就全部债务申报债权。3.债权性质的审核确认。如果是不动产抵押只要已经办理首次登记,且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除非抵押物预告登记时间在破产案件受理之日前一年以内的;如果是动产抵押,则管理人须审核其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和公告,如果没有办理,则不应认定为担保债权优先受偿。二、破产清算的提出条件破产清算的提出条件如下: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
    2023-04-24
    75人看过
  • 破产清算案件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1、企业已发生的诉
    2023-08-02
    108人看过
  •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破产清算的科目设置清算组可以参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清算工作中基本会计核算的需要。但实务中感到《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清算工作中的经济业务,因此,笔者考虑可增加一些会计科目。1、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反映和核算企业宣告破产前发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合法有效担保的抵押物资产和设有财产担保的有效债
    2023-04-15
    231人看过
  • 房地产破产清算报告怎么写破产清算报告有哪些内容
    房地产破产清算报告主要要写清公司概况、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债权确认情况、清算结论等等。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1、工作目标;2、工作内容;3、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一、公司破产清算手续流程有哪些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
    2023-02-28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临时存款的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
    • 破产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 破产界限,即破产原因、破产条件,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状态,也是法院判断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标准和理由。《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破产条件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民事诉讼法》第19章规定为“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有的债务人尚未达到破产界限,通过人为因素,造成达到破产界限的假象,目的是为了破产逃债。根据《关于审理企业
    • 申请破产清算要准备哪些材料,企业破产清算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
    • 破产清算的主体是谁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4
      (一)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流程及要求如下;(二
    •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7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算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算顺序如下:(1)破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支付税金(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偿还顺序分配,前顺序债权全部偿还前,后顺序债权不分配。破产财产不足偿还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