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舆论能不能要到工伤的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4:21:14 442 人看过

一、用舆论能不能要到工伤的钱?

找专门的法律途径,舆论理论上能造成压力,但是你的事情对比别人很多事来说,还达不到产生舆论的效果。简单来说是没有人去关心这一块。还不如走正规的渠道,利用法律手段。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相关的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的发生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高危岗位,危险系数非常高,可能会动不动就会失去生命的工作,比如在矿井工作的员工,如果发生工伤,导致死亡或者是重伤,可以由家属到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强拆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舆论谴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在土地征收领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中规定,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强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
    2023-07-04
    134人看过
  • 煽动舆论有什么罪名
    煽动舆论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报假案有什么后果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具体如下:1、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2、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报假案的情形如下: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如下:1、要
    2023-03-25
    158人看过
  • 网络舆论失范及其规避之可能路径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大规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建议和进行政治参与,党和政府也越来越注重利用网络问政、网络咨询决策和网络信息发布来倾听吸纳民意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民主的同时,也为网络多数暴政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网络民主,首先在于规避可能出现的网络舆论失范现象,尤其要解决网络多数暴政这一问题。网络多数暴政这一名词早已频频出现在网络空间和现实媒体当中,并且其指涉的现象和内涵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共识。一般认为,网络多数暴政就是部分网民利用网络空间形成强势的网络舆论,对他人不分青红皂白的大肆抨击和鞭挞,从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一现象的成因既包括网络空间技术构成不同带来的影响,也包括网络的主体网民本身自有的现实处境和社会心理的共同作用,同时还在于网络本身特性所引起的独特现象。其一,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话语权的偏颇。数字鸿
    2023-06-08
    434人看过
  • 不论工时长短工伤待遇不能少
    2011年4月2日,刘某在山东某石材公司工作时,右脚被石料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治疗终结后,刘某向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称,尽管刘某受到事故伤害是事实,但刘某到公司工作仅有22天,时间短,也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尚未给公司创造较大价值,却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只同意给刘某5000元的伤残补助费。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刘某只好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认为,公司以刘某工作时间短,未给公司做贡献为由,就少支付工伤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以及刘某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费用。在仲裁委主持调解下,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2万元。(赵金伟)
    2023-06-05
    465人看过
  • 舆论与误判的死刑存废
    (一)保留死刑的舆论1.国家也罢,刑罚法规也罢,都不能不承认生命的威严和伟大。文明国家的废除死刑,实在是理所当然。时至今日,死刑的存废得失,勿-宁说不是问题。作为立法来说,修改之期已经成熟,实行之秋已经迫近。法律上如此,政治上如此,伦理道德的观念上亦如此。加之,从社会学、哲学、医学的观点来看,应该肯定死刑的根底也已经完全崩溃。(注:花井卓藏《死刑》刑法俗论(1912)154155页。)花井卓藏如此论述,把死刑断言(注:花井前列注①153204页。)为恶刑,另外,还把也作为白璧之大瑕(注:花井《无期徒刑》刑法俗论205页、230232页。)而主张废除是在明治40(1907)年。然而,其间经过了两次世界大战和日本现行宪法,直到明治40年刑法于前年实行口语化后的今天,死刑制度仍在民主主义的名义下被保护下来。这种支撑民主主义的国民的舆论乃至对法的确信的意义本身委实是多意义的,而本文必须就以舆论为理
    2023-06-04
    238人看过
  • 关于暂住证的舆论关注
    近几年来,暂住证制度的存废一直备受舆论关注,一些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对暂住证制度的弊端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最近,河南省10名律师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中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10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质疑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他们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但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所以原来主要由省级政府发布的暂住证规定不应该继续执行。这一质疑显然是很有力量的,让人不能不佩服律师的严谨与犀利。当然,从这个角度对暂住证制度提出质疑,严格说来并不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甚至可以说,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暂住证制度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这在很多人那里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比如,早两年多前,武汉市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表
    2023-05-03
    226人看过
  • 能不能从工资扣迟到的钱
    公司不能从工资中扣迟到的钱,公司随意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公司随意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3、开庭审理:仲裁庭
    2023-03-25
    73人看过
  • 舆论监督的价值和意义
    舆论监督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3、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需要担责吗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现实中,新闻报道不免会有舆论监督报道,舆论监督报道不免会曝光某些负面信息。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
    2023-07-04
    88人看过
  • 舆论监督的定义是什么?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保险诚信建设中的作用保险是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经营着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担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保险的金融性质、产品特点及其所承担的特有社会责任决定了保险业诚信建设具有特殊意义。加强诚信建设,既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险业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和作用的根本前提。而在保险诚信建设中,舆论监督有着独特的、不可代替的作用。舆论监督是保险诚信建设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保险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来构建与推进。这些方法和手段不但包括正
    2023-07-04
    186人看过
  • 工伤能办理不到钱怎么办
    工伤执行不到钱,将会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如果当事人知道对方财产线索的,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据法律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工伤赔偿拿不到怎么办啊?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工伤得不到赔偿,首先要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以后,不服仲裁结果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发生工伤而单位也拒绝赔偿的,那么劳动者就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是工作的原因而导致受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
    2023-07-21
    226人看过
  • 舆论监督如何解释
    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发挥舆论监督对保证食品安全的作用。舆论监督是指针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进行曝光和揭露,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以达到对其进行制约的目的。舆论监督具有事实公开、传播快速、影响广泛、揭露深刻、导向明显、处置及时等特性和优势,能够迅速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引起政府高度关注,促使司法机关秉公办事,对腐败分子及时依法严惩。舆论监督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能够发挥极大作用,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对于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舆论监督可以迅速曝光其损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市场上的消费者通过新闻舆论就能够立即发现不安全食
    2023-07-24
    442人看过
  • 什么是舆论监督呢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舆论监督呢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二、舆论监督的法律作用舆论监督的法律作用是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重要保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舆论监督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今天,社会结构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利益诉求的相继出现、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变化,给舆论监督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舆论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深刻认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变化新趋势,不熟视无睹、不主观武断、不推波助澜,在掌握新规律的基础上,力求舆论监督的方向更准确,把握更适度、更科学,这样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
    2023-07-19
    485人看过
  • 帮农民工讨薪不能等舆情报警
    选择性作为也好,直接不作为也好,都属于懒政,没有本质区别。人们希望看到的是政府工作走在舆论前面,要引领舆情而不是被舆情牵引,要主动作为而不是被动应对。河南鄢陵县的农民工遭遇了讨薪怪事。同一处施工项目有两支被欠薪队伍,因为有了媒体报道和领导重视,其中一起顺利解决,未被关注的另外一起,数百民工至今仍在为讨薪四处奔波。在这起事件中,报道似乎成了不同结局的分界点。职能部门能重视舆情快速反应,当然值得肯定,但局限于跟着媒体报道亦步亦趋,所谓的快速反应就变了味。从一种讨薪,两种命运的结局,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帮农民工讨薪的法定责任,被应对舆情的救火工作取代了。与此类似,在生活中,大到伤亡惨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小到马路上丢失的一块井盖子,先有媒体冲锋在前后有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的情况,原本就屡见不鲜。在这里,行政部门出现一种戳一戳才动一动的状态,这跟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行政方式,其实是同样的道理。看似依法履职,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到底要过多久才能得出工伤鉴定的最终结论
    一、到底要过多久才能得出工伤鉴定的最终结论工伤鉴定一般在60日之内出鉴定结果,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5.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怎样处理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如下处理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情况: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
    2023-10-09
    339人看过
  • 强拆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舆论谴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在土地征收领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中规定,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强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
    2023-07-04
    134人看过
  • 煽动舆论有什么罪名
    煽动舆论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报假案有什么后果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具体如下:1、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2、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报假案的情形如下: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如下:1、要
    2023-03-25
    158人看过
  • 网络舆论失范及其规避之可能路径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大规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建议和进行政治参与,党和政府也越来越注重利用网络问政、网络咨询决策和网络信息发布来倾听吸纳民意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民主的同时,也为网络多数暴政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网络民主,首先在于规避可能出现的网络舆论失范现象,尤其要解决网络多数暴政这一问题。网络多数暴政这一名词早已频频出现在网络空间和现实媒体当中,并且其指涉的现象和内涵已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和共识。一般认为,网络多数暴政就是部分网民利用网络空间形成强势的网络舆论,对他人不分青红皂白的大肆抨击和鞭挞,从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一现象的成因既包括网络空间技术构成不同带来的影响,也包括网络的主体网民本身自有的现实处境和社会心理的共同作用,同时还在于网络本身特性所引起的独特现象。其一,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话语权的偏颇。数字鸿
    2023-06-08
    434人看过
  • 不论工时长短工伤待遇不能少
    2011年4月2日,刘某在山东某石材公司工作时,右脚被石料砸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治疗终结后,刘某向公司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称,尽管刘某受到事故伤害是事实,但刘某到公司工作仅有22天,时间短,也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尚未给公司创造较大价值,却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只同意给刘某5000元的伤残补助费。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刘某只好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认为,公司以刘某工作时间短,未给公司做贡献为由,就少支付工伤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项目以及刘某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费用。在仲裁委主持调解下,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3.2万元。(赵金伟)
    2023-06-05
    465人看过
  • 舆论与误判的死刑存废
    (一)保留死刑的舆论1.国家也罢,刑罚法规也罢,都不能不承认生命的威严和伟大。文明国家的废除死刑,实在是理所当然。时至今日,死刑的存废得失,勿-宁说不是问题。作为立法来说,修改之期已经成熟,实行之秋已经迫近。法律上如此,政治上如此,伦理道德的观念上亦如此。加之,从社会学、哲学、医学的观点来看,应该肯定死刑的根底也已经完全崩溃。(注:花井卓藏《死刑》刑法俗论(1912)154155页。)花井卓藏如此论述,把死刑断言(注:花井前列注①153204页。)为恶刑,另外,还把也作为白璧之大瑕(注:花井《无期徒刑》刑法俗论205页、230232页。)而主张废除是在明治40(1907)年。然而,其间经过了两次世界大战和日本现行宪法,直到明治40年刑法于前年实行口语化后的今天,死刑制度仍在民主主义的名义下被保护下来。这种支撑民主主义的国民的舆论乃至对法的确信的意义本身委实是多意义的,而本文必须就以舆论为理
    2023-06-04
    238人看过
  • 关于暂住证的舆论关注
    近几年来,暂住证制度的存废一直备受舆论关注,一些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对暂住证制度的弊端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最近,河南省10名律师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中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10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质疑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他们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但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所以原来主要由省级政府发布的暂住证规定不应该继续执行。这一质疑显然是很有力量的,让人不能不佩服律师的严谨与犀利。当然,从这个角度对暂住证制度提出质疑,严格说来并不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甚至可以说,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暂住证制度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这在很多人那里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比如,早两年多前,武汉市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表
    2023-05-0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舆论监督到底有什么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
    • 什么是舆论监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成形的一种客观效果。这种监督是一种自在的、无形的精神性力量,监督渠道多样,意见表达包括赞扬、批评两个方面。在我国,通常所说的“舆论监督”与本来意义上的舆论监督有较大差别,它指的实际上是“传媒监督”,因为大众传播媒介通常被视为“舆论界”。传媒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党政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意见表达的方式是媒介
    • 舆论监督如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6
      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
    • 舆论监督的定义与实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2-07
      社会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 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
    • 怎样理解舆论监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30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