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诉请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范围如何把握?
答:由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
对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被告的彩礼返还诉讼或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辩可不予采信。
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上海高院婚姻问题解答——如何判断彩礼
二、如何判断彩礼?
答: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不能适用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沪高法民一[2004]26号
-
彩礼返还问题:离婚不满一年的解答
119人看过
-
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问题解答
247人看过
-
彩礼退还问题:婚姻是否有效与彩礼返还权益?
77人看过
-
离婚彩礼相关问题的解答
467人看过
-
离婚彩礼返还问题应如何解决
232人看过
-
关于无效婚姻返还彩礼问题怎么规定的?
400人看过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
XX婚姻问题解答——应当返还的彩礼范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五、应当返还的彩礼范围如何把握答: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卓越,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
-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5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
-
返还彩礼的问题,谁有权力起诉返还彩礼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过对于已经给付彩礼但缔结婚姻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笔者认为,在此,对“当事人”应该做扩张解释,即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
-
婚约、婚姻关系解除彩礼返还若干问题探析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31婚约财产案件及离婚引起的彩礼返还问题在现今民事案件中仍占一定比例,由此也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大量存在。彩礼现象经由历史传承,现今在我国广大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仍为普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对彩礼返还的条件进行了规范。《意见》实施三年来,为人民法院审理大量彩礼案件提供了可供适用的
-
如何理解彩礼返还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婚姻法》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应该不难理解: (1)如果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双方还没有领结婚证的,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 (2)如果双方已经领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