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撤销,应向受赠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不必要以诉讼方式为主。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一般应当为明示的。在特殊情况下,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也可以是默示的,如不明确说明撤销赠与,而直接索要已交付的标的物或拒绝受赠人支付赠与财产的请求。但是撤销权人未向受赠人发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的,不发生撤销的效力。撤销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向受赠人发出,也可以向受赠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发出。
一、房产赠与效力
房产赠与效力是:赠与合同的生效应满足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赠与人自愿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必须实际交付和接受赠与物同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之时可以撤销赠与。
二、慈善捐助可以附加条件吗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赠与必须有特定的对象,是赠与人与特定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而慈善捐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或资助不特定的社会成员,而无偿地向公益性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或代表受资助不特定人利益的临时机构捐赠资金或实物的行为。由于慈善捐助针对的是不特定人,因此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属于特殊的赠与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慈善捐助作为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是无条件的,也可以是附条件的,只要所附条件不违背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应得到双方的尊重和遵守。即使捐助双方并没有明确的附条件约定,但根据捐助行为的性质,双方之间亦存在隐性的条件,如助学捐助,捐助人的目的无疑是要求善款要用于完成学业而不能用作投资等,对此,捐助人有权请求受助人实现或请求有关慈善机构督促受助人实现其捐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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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及其行使期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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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及其行使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赠与的撤销权本应属于赠与人,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无法行使。而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才能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与意愿。同时,也只有在赠与人不能行使其撤销权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因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必须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赠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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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谁有撤销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赠与人有撤销权。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种类有以下三种: (1)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这种撤销中,不需要满足特别的事由。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正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2)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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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具体主体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0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