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11:09 55 人看过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要约人。

如果是代理人,必须取得本人的授权,还必须说明谁是被代理人。作为要约人只要能够特定即可,并不一定需要说明要约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一定需要知道他究竟是谁。一个要约,如果处于能够被承诺的状态就可以,不需要一切情况都清清楚楚。如自动售货机,消费者不需要了解究竟是哪家公司安置,谁是真正的要约人。只要投入货币,作出承诺,便会完成交易。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但相对人是否必须是特定的人,则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必须是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是要约邀请。因为,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一旦承诺合同就成立,而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承诺了也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现实有许多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的情况。如自动售货机的设置,电车、渡船、公共汽车的行驶,戏院、电影院的开设。但不是说在一切情况下都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

要约一般应向特定人发出。因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这一点是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所谓“确定”是要求必须明确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产生歧义。所谓“完整”是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满足构成一个合同所必备的条件,但并不要求一个要约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要约的效力在于,一经被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因此,如果一个订约的建议含混不清、内容不具备一个合同的最根本的要素,是不能构成一个要约的。即使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也会因缺乏合同的主要条件而使合同无法成立。一项要约的内容可以很详细,也可以较为简明,一般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

一、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

口头要约自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了解订约定金的成立要素有哪些?
    约定定金为要式合同,其成立必须书面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方支付的钱是定金而不是其他。若书写为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其性质一般不能认定为定金。若书写为定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从其约定处理定金的法律关系。定金是实际合同,当事人必须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时间在本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金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金额的,以实际金额为准。订约定金成立的条件订约定金成立要件:以书面形式明确;当事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缔约而交付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
    2023-07-04
    102人看过
  • 弃婴罪有哪些成立要件
    弃婴罪成立条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犯弃婴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弃婴罪的罪名的,弃婴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2、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弃婴罪怎么样判刑我国没有弃婴罪,遗弃婴儿的构成遗弃罪。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
    2023-08-01
    129人看过
  • 要件成立的共同犯罪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儿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也指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相互意思沟通,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并执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社会危害的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个罪犯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
    2023-08-05
    284人看过
  • 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一、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可以订立同自己意识相符的债,但这些债的关系比较简单,而且标的额也不大。而连带之债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十分复杂的债,根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意识发育水平是没有资格设立这种债的。在法定之债中,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不是连带债务产生的原因。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可成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之债的主体,但这种债不是连带之债。共同侵权是构成连带债务的原因之一,但侵权行为之债主体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虽无民事行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
    2023-05-02
    215人看过
  • 合同成立是否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及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成立是否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
    2023-05-06
    252人看过
  • 民法典的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2023-04-13
    274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成立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
    2023-08-03
    97人看过
  • 要约成立具备的条件,要约失效的原因
    要约成立具备的条件包括要约应当由特定的要约人发出,其须有订立合同的妈的,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必须送达受约人五个方面的内容。要约失效的原因包括要约的撤回、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等原因。一、要约成立具备的条件要约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要约应当是由特定的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人不特定,受要约人就无法回复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作出5.要约必须送达受约人,要约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约束力。二、要约失效的原因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
    2023-06-04
    409人看过
  • 合同成立时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成立合同的主要条件是:1、主体适格。即合同主体至少具有两方以上权利义务对等,且各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且能就订立合同达成协商意见;3、合同订立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4、合同成立的其他主要条件。合同成立时间怎么计算承诺生效的时间是合同的成立时间,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
    2023-08-12
    70人看过
  • 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以及违约赔偿范围?
    一、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客运合同的成立要件有:1.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2.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3.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二、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或法院来确定赔偿的,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乘客客运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民法典》对于因违约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额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当事人也极少会在
    2023-04-10
    224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要件不能成立
    合同不能成立的要件有:一人自行订立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一、代持股份怎么签合法?需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买房中介给的定金合同有效吗?有效。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2023-03-20
    421人看过
  • 要约和承诺的成立条件
    一、要约成立的条件1、要约应当是由特定的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向他人发出要约的要约人是特定的,因为要约人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同自己订立合同。如果要约人不特定,受要约人就无法回复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特定的要约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此外,车站、街头等公共场所设立的自动售货机、自动售票机、无人售票车、自动提款机等等是要约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它也是由特定的要约人作出的具有要约性质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定要由要约人其发出的要约中明确表示出来,只有这样才可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判定一项意思表示是否具有订约意图,主要根据要约所实际使用的语言、文字及其他情况来确定要约人是否已经决定订立合同,诸如“准备”、“正在考虑”等不能说明要约人具有订约意图。例如甲对
    2023-02-27
    446人看过
  • 要约与要约要请的区别以及要约的主要构成有哪些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二、要约的主要构成有哪些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第一,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第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确定。三、反要约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反要约是指对要约的根本内容进行变更,所以反要约是属于新的要约,送达到要约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2023-04-14
    426人看过
  • 构成要约的基本条件内容有哪些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一、要约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所谓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的产生拘束。要约消灭以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能力,即使其向要约人表示了承诺,也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要约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要约有效
    2023-03-03
    4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关于要约成立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 请问成立要约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6
      要约能够成立的主要条件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的确定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受要约的人发出。要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要约人和受约人具有约束力。
    • 成立要约的需求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9
      要约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约须由合同当事人发出; 2、要约需向未来的合同当事人提出; 3、要约人须有订立合同的确定意思; 4、要约须具备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
    • 要约成立的范围及成立要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2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来决定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并不是指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
    • 遗赠的成立要件有哪些遗赠要件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遗赠成立应具备的要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