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是否可以再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2:20:27 128 人看过

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是可以申请再审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再审申请制度、执行异议之诉,都是对虚假恶意诉讼进行多方面的规制,避免债务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执行或虚假诉讼侵犯第三人权益。但制度的当事人、适用阶段、程序等方面各有区别。

第三人和共同诉讼当事人

1、诉讼标的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对诉讼标的态度一致,或共享权利、或共担义务。

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持有全部权利,排除其他人的权利。

2、诉讼地位

必要的诉讼当事人:或共为原告、或共为被告,是原被告之间的争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不为原告也不为被告,独立存在与原被告之外,可独立起诉

3、参加方式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原告起诉或被告被诉时,应一同参加或法院追加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不能主动追加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1、制度性质不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补审”不是“再审”,——对应当审理而未审理的诉的一部分进行的补充审理(基于该制度当事人是诉讼第三人提出)。

只有第三人能够提出足以影响本诉裁判的证据或事实时,方能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只有本诉裁判与第三人有实质上的利害关系时,第三人才能成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

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

2、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本诉之外的“参加之诉”。案外人再审制度是本诉之外的“再审制度”。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原有的关于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两个款项之下直接增加一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限于本可参加到原诉讼中的适格第三人,不包括原诉讼中遗漏的必要诉讼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改变判决内容?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改变判决内容?可以改变,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经过审理,判决如下:(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理论基础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束力。这对案外第三人是很不公平的,必须为其提供救济措施。我国的民事诉讼,坚持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这种模式尤其注重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的适用。辩论原则的核心内容即自认制度,指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基础,受自认的约束。处分原则则赋予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诉讼请
    2024-02-11
    356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能一起提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可以一起提,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没有直接关系,两者区别包括:1、启动两者程序的主体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故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只能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该第三人必须是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2、两者审查的内容不同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法院将围绕以下三点加以重点审查:(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而法院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内容包括十三项之多,具体包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
    2023-04-04
    173人看过
  • 破产法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同时审判吗?
    一、破产法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同时审判吗?《破产法》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可以同时进行审判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这种模式尤其注重处分原则、辩论原则的适用。辩论原则的核心内容即自认制度,指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必须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基础,受自认的约束。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破产程序衍生诉讼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仍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破产衍生诉讼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上仍是一种第三人撤销之诉,理应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规定。破产衍生诉讼均由受理破产申请案件的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立法初衷是为方便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能够更加全面清晰地掌握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而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科学的破产清算,实现对破产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而破产衍生诉讼中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
    2024-01-08
    464人看过
  • 再审吸收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诉的合并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是诉讼程序之外的第三人,他在生效裁判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过程中并没有参加到原诉讼中,法律即赋予他撤销原生效裁判的权利,第三人行使这种撤销权在本质上是启动了一个以原诉讼原、被告为共同被告的新的诉讼,是为救济其权利的第一次诉讼,若该诉讼中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当事人仍可上诉,其上诉权有充分的保障。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它是特别的纠错程序,若案外第三人发现已生效的裁判在程序上有瑕疵或存在实体依据的缺失,损害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即可申请再审,若法院同意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案件即根据原审审级适用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在适用一审程序时,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若适用的是二审程序,则裁判即为终审裁判。一、如何申请民事诉讼再审(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
    2023-03-12
    65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何规定?
    虽然对于民事诉讼而言,调整的主要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往往会涉及到第三方。如果造成了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对性与实体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多元性之间的矛盾,如果不对第三人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民事案件的审理就可能会产生程序上合法,实体上却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裁判。本应作为有独三或者无独三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律师补充: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对第三人的权益保护不仅依靠诉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和执行阶段的执行异议制度,民诉法同时也对受到侵害而未能参加诉讼且案件也未能进入到执行程序的第三人
    2023-05-07
    297人看过
  • 第三人可以申请撤销判决吗
    1、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律师补充: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2023-05-06
    130人看过
  • 撤销之诉是否只有法律第三人?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法律规定的第三人,包括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地位相当于原告,以本诉的原、被告作为被告。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没有单独请求权,但对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高院观点认为,判定第三人的标准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是否损害到其民事权益,如果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则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被告如何申请追加第三人是可以的。原被告,及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要求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
    2023-06-24
    37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撤销事实认定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撤销事实认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撤销事实认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请求法院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其中包括事实认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自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自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二、提起第
    2024-01-14
    37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与执行异议的标的是否相同?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与执行异议的标的是否相同?他们的标的是不相同的。1、诉讼标的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对诉讼标的态度一致,或共享权利、或共担义务。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持有全部权利,排除其他人的权利。2、诉讼地位必要的诉讼当事人:或共为原告、或共为被告,是原被告之间的争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不为原告也不为被告,独立存在与原被告之外,可独立起诉3、参加方式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在原告起诉或被告被诉时,应一同参加或法院追加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不能主动追加二、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区别有哪些?1、制度性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补审”不是“再审”,——对应当审理而未审理的诉的一部分进行的补充审理(基于该制度当事人是诉讼第三人提出)。只有第三人能够提出足以影响本诉裁判的证据或事实时,方能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只有本诉裁判与第三人有实质上的利害关系
    2024-01-22
    382人看过
  • 撤销之诉受让人是否列为第三人?
    一、撤销之诉受让人是否列为第三人?在一些特殊的规定下是可以列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依照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只是以债务人为被告的,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由此可见,最高法院将撤销之诉的被告仅限于债务人,至于受让人的诉讼地位,则只能作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该规定值得商榷,将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不仅与我国民事诉讼有关理论相悖,而且相比较而言,将受让人赋予被告身份参与诉讼,更有利用保障其诉讼权利,实现诉讼经济,平衡受让人权利保护。主要理由如下:(一)受让人在撤销权诉讼里特殊的法律地位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中的“第三人”理论。(二)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受让人将会产生民事诉讼原理与诉讼经济原则的冲突。(三)受让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不利于实现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诉讼权利的平衡。二、关于受让人善意恶意怎样界定?1、从理论上而言,在没有证明
    2024-01-10
    369人看过
  • 案外第三人是否可提起撤销仲裁之诉
    一、案外第三人是否可提起撤销仲裁之诉?案外第三人不能提起撤销仲裁之诉,请求撤销仲裁的“当事人”是指仲裁案件的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是:(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起诉书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
    2024-01-12
    290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受理后就一定会撤销之前的判决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受理后不一定就会撤销之前的判决;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时,先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理由进行审理,撤销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和调解对第三人不利的部分,并同时对第三人与原审当事人之间、原审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重新作出裁判,即“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撤销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诉,对新诉的裁判,当事人和原诉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且能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实践中,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类:(1)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诉讼,损害其利益;(2)第三人对原判决、裁定、
    2024-02-02
    383人看过
  • 再审时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会受理吗
    再审时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一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一、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有哪些?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区别是: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的诉,而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理由;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基于新的事实提起的新诉,可以上诉,而案外人申请再审,既可能是一审再审,可以上诉,也可能是对二审案件进行的再审,就不能上诉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定是由原审法院管辖,而案外人申请再审一般是由上一级法院审理。二、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条件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有独三、
    2023-03-02
    10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合议制审理吗?
    没有明确的规定,因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于案外第三人而言是一项独立的新的诉讼,但对于原诉的当事人而言是针对其已经完成的诉讼结果的撤销之诉,是一种纠错程序,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既不能完全等同于再审程序,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考虑到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对错误裁判的有限纠正,与再审制度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为此可参照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有关程序性规定来构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处理程序。(一)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二)审查1、审查形式。应采取严格的形式审查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如有证据可初步判断判决损
    2023-04-19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再审吸收第三人撤销之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的关系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都是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外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制度。但两者在本质、适用主体范围、提起事由以及适用范围上存在诸多差异,应准确予以区分。
    • 是否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上诉再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朋友,可以的,无论什么案件或走过任何程序,当事人都可以从新起诉,既然仲裁裁决书没生效之前撤销是仲裁走法院途径是正常的,如果裁决书生效后那就撤销不了了。
    • 再审的抗诉和撤回再审抗诉的撤回是否可以撤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
      法院审理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检察院接到出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理由的,可以裁定按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诉讼参与人。申诉的撤回:法院审理申诉人申诉的再审案件,申诉人在再审期间撤回申诉的,应当裁定准许;申诉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按撤回申诉处理,但申诉人不是原审当事人的除外。
    • 为什么第三人撤销之诉只能撤销判决主文?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27
      通常,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它可能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产生作用。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即使没有参与案件审判,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束力。这对案外第三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必须提供救济措施。 我国的民事诉讼坚持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这种模式特别注重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适用。辩论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自认制度,即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应以当事人自认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3-28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属于再审制度;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主体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3、适用的程序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一审程序,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4、制度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