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思路,积极探索完善以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为主要方式的多元化调解机制,自觉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2006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3件,调解撤诉率达45.1%,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7.6%,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该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注意分析劳动争议形成的原因和背景,权衡各方的利益关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并在坚持自愿、合法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因企业改制等原因所产生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注重加强与政府、工会、商业联合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与协调,积极邀请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工会和商会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共同参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稳妥化解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该院还积极尝试委托工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将案件交由工会和基层调解组织主持调解,承办法官参与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对协议进行确认。2006年以来,该院共委托工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件,调解结案3件,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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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调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委托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帮助调解处理的一种制度。 狭义的委托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民事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解处理的一种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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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调解,和解,和谐,还有反法律的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5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进行庭外和解,然后可以保持一些善良和善良。和平的诉讼结案方式,除了庭外和解,还有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和法庭调解的区别相当大。那么庭外和解和法庭调解有什么区别呢?庭外和解:判决前双方可以随时和解,和解后一般撤诉。庭外和解没有其他条件。关键是双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达成协议,自行达成和解法案。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调解可能通过调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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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提起诉讼吗:多元化调解甘肃在线咨询 2025-02-02如果对方已经起诉,那么在正式审理之前,法院通常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在答辩状中,答辩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 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 2. 案由; 3. 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4. 答辩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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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叫和谐劳动关系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5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在构成、运行、处理等方面应当实现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式应当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模式。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劳动法》为龙头建立了调整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劳动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这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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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协调和谐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有直接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又需要一批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和与之相密切的关联机构,工会法和各级工会组织就是调整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和机构之一。 一、《工会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工会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194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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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确实和谐劳动关系国家规定,如何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制度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坚持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二是坚持依法构建,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地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特别是要会同工会和企业组织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要推动完善劳动关系立法,推动健全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进一步解决好劳动关系领域内有法可依的问题。与此同时,要推动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全面实行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