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21:11:41 315 人看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区疗事故技术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人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省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一、申请医疗过错鉴定要时间多长

鉴定申请有时效期,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而医学会应当在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损害是否有无过错责任怎么确定

医疗损害是否有无过错责任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医疗纠纷的过错责任认定机构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的过错责任认定机构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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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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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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