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兼营销售和平销返利销售避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52:50 305 人看过

如今,企业经营具有多样性,业务中常常会涉及兼营销售和平销返利销售的行为。兼营销售主要有两种涉税情况:

1、税种相同,税率不同;

2、不同税种,不同税率。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从事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属于缴纳营业税的各项劳务。因此,当前有的企业故意把正常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转化为供应商交纳的各种名目的费用,采取代购、代销货物方式,或者在价外以代垫、代收费用而变相压低货物销售价格,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增值税的目的。此外,还利用各种形式的平销返利行为,把该按增值税税率缴纳的收入按营业税税率计缴。

其实,上述这些行为都是税法明令禁止的。税法规定,从事两种以上兼营行为的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即区分不同税种不同税率纳税,否则一律从高征税。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更是强调了对有关平销返利行为的处理,对于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缴纳营业税。而只有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才应按营业税的使用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

选用快速折旧方法,在近期内使企业应税所得额降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

虽然公司可以任意采用一种快速折旧方法,使当期所实现的企业会计税前利润减少,但由于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额之间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并不影响应税所得额和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减少。适用加速折旧法的企业或固定资产范围受限。

《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第一条规定: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包括:

1.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2.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

3.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

5.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因此,除上述企业外在其他企业利用加速折旧计算方法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一般不具有可行性。

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目前对内资企业的资产评估增值既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也允许对这部分资产增值计提折旧和税前扣除,所以有的企业相应增加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从而减少企业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然而,税法允许的这种处理办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而对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并不适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的有关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如果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计提了折旧并税前列支,则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税法,属于偷税。

挂靠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如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乡镇企业、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饲料企业,以及利用“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可以免税、减税或低税率征税。

上述这类企业,国家税法也有严格的界定标准,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要想将一般纳税企业转为优惠企业,或者投资联办,或者联合创办,或者租赁和承包优惠企业等手段,都不能享受其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分支机构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认为税法规定分支机构如果不独立核算则不必在所在地缴纳所得税,其利润可以汇总到总公司按总公司所在地的税率纳税,所以许多企业出于避税方面的考虑在高税区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为了反避税,税法规定,对于总公司在高税区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当地税务部门如果认定该分支机构实际上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则有权对该分支机构课征企业所得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公司相关文章
  •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怎么计算
    采用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税收筹划(一)兼营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企业的主营业务确定以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兼营主要包括两种:(1)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例如供销系统的企业,一般既经营税率为17%的生活资料,又经营税率为13%的农业用生产资料等。(2)不同税种,不同税率。即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既涉及增值税项目,又涉及营业税项目。例如,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从事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属于征收营业税的各项劳务等。从事以上两种兼营行为的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1)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取得收入后,应分别如实记账,并按其所适用的不同税率各自计算应纳税额。(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并对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收入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其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分别核算即意味着税负的减轻,这是因为增值税暂
    2023-05-03
    364人看过
  • 平销返利如何开票和税务处理问题
    【案例资料】商业企业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乙公司是其常年货物供应商。20X3年7月甲公司共向乙公司购货11.7万元,甲公司按货物销售额的10%与乙公司结算返利,甲公司收到1.17万元的现金返利。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名称为“促销费”的普通发票1.17万元,乙公司将此发票作为扣税凭证计入“销售费用——促销费”。【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
    2023-05-04
    250人看过
  • 汽车4S店利用销售赠送偷税
    一、销售赠送方面大部分的汽车4S店,在顾客买车时,随车赠送一些装饰用品,比如防爆膜、真皮座套、地胶板、防盗报警器等,车子的档次越高,赠品价值也越高。在这个环节,很多企业并没有对赠品支出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主要体现以下四方面的税收风险:(一)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汽车,差价部分作为给客户购置赠品的费用,不按正常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经销的品牌汽车,当发现部分客户对购车赠送的货物不感兴趣时,就从价格上让出客户购置礼品的费用,使得所售汽车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正常销售价,降低了税基。(二)账外赠送实物,不视同销售即相当一部分汽车4S店在对赠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仅将其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计入销售费用,未对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金进行计提,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汽车商经销低档系列小汽车,为促销随车赠送礼品,但所赠货物的采购资金、实物去向均是体外循环,在账面上没有任何痕迹,只有在银行对帐单、购进专用
    2023-05-05
    270人看过
  • 返利销售会涉及刑事犯罪吗
    1.返利销售会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要看主观目的是什么,如果目的是非法占有的就涉及到了刑事犯罪,如果不是的,则不涉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对方利用虚假广告销售,消费者可以得到赔偿吗商家利用虚假广告销售货物是常有的事情,消费者如果因此遭受损失的话是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索赔的方式有协商、投诉、诉讼等等。如果说对方利用虚假广告销售欺骗消费者的话,作为消费者来说可能不能立马发现其中的瑕疵,此时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认定,比如以引人误解的实物样品方式销售商品行为
    2023-02-25
    367人看过
  • 会计对于销售返利怎么处理
    一、销售返利形式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二、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三、销售返利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
    2023-04-27
    274人看过
  • 我国销售假药罪销售需要盈利吗
    依据我国刑法等法律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不以要求盈利为目的的,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将《立案追诉标准(一)》第十七条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销售”。本条规定
    2023-03-17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更多>

    #证券公司
    相关咨询
    • 兼营销售跟混合销售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1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2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如何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12
      销售返利与一般的商业折扣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的商业折扣既可以发生在销售前,也可以发生在销售后,但销售返利的承诺发生在销售前,但实际兑现发生在销售后。 (2)一般的商业折扣是针对单笔销售业务的,发出货物时有可能收到货款,也有可能没有收到货款,而销售返利是针对年度累计销售数量或金额的,发出货物时必须收到货款。 (3)两者虽然在销售前都具有明确的金额和比例,但一般的商业折扣在购买时均
    • 销售许诺销售是销售专利产品与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吗有什么具体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不管是专利权人自己销售。指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4;3、发布消息等手段表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则销售权用尽,包括通过广告。非经专利权人许可。许诺销售是指销售前的推销或促销行为,第三次修改时则将许诺销售权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扩展到外观设计专利1,但产品首次售出后、使用权。5、许诺销售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使用权包括对专利产品的使用权和专利方法的使用权,其第一次销售行为受法律保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