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市各基层单位:
《常州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暂行规定》已经1988年12月3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发,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的城市建设有了新发展,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不同程度地改善了投资环境,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对外开放、发展经济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的要求仍远远不相适应。因此,根据“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是必要的。它有利于促使各地区、各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利用土地,有利于逐步偿还多年来城市基础设施的欠帐,也有利于压缩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好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各级领导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城市和城市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城市建设的活力和综合效益,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办的事很多,要贯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合理投向,确保重点的原则,特别是对自来水、煤气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要抓紧落实资金和力量,尽快搞上去。
今后,有关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审批,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按章办事,城建部门要带头执行。
常州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1987〕4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参照兄弟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区、郊区征(拨)用土地或利用原有土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均应按本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凡须征(拨)用土地建设的项目,在城市中心区以内,按征(拨)用土地面积每亩3万元;在城市中心区以外,按征(拨)用土地面积每亩2万元。
凡不需征(拨)用土地而利用原有土地建设的项目,在城市中心区以内,建筑物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构筑物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40元;在城市中心区以外,建筑物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构筑物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
以上所指城市中心区的范围是:北至沪宁铁路(毛龙河桥至青龙路),南至常锡路采菱港,西至常溧路(凌家塘至机场路口)、机场路、五星桥、毛龙河。
第四条下列建设项目适当减免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1.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闸、站、立交、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管、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及设施),公用设施(公共交通和通讯、供水、煤气、供热的管道及其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公路、铁路线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2.中小学、幼托、卫生、文化教育设施,电视广播设施,民政福利事业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3.镇(乡)、村办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按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取。
4.国内合资联营的建设项目,其中外省、市投资部分,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按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取。
5.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第五条除第四条所规定的项目之外,其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不得减免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
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建设。
第七条城市基础设施补偿费由市建委收取后,交市财政局专户存储,按用款计划专款专用。
第八条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市政府常政发〔1987〕107号文件《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市郊新建住宅征收建设费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停止执行。
第九条武进、金坛、溧阳县可按此暂行规定参照执行。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369人看过
-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的通知
191人看过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24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北京市征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失效]
255人看过
-
关于免收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
334人看过
-
关于转发《常州市城市绿地建设规范》的通知
451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一)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国有、集体非住宅房屋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1、商业用房 一、 二、 三、 四、五级地段分别给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00元、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的补偿; 2、其他房屋, 一、二级地段给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补偿, 三、四级地段给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补偿,五级地段给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补偿。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5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流程是: 1.受理:申请人到相关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 2.实地调查: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发现条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成本监审:经办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本监审,作出成本监审意见; 4.初审: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5.审核:分管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意见; 6.价审委会审:物价局价格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1、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水处理、环卫、绿化、路灯、交通、电力管沟土建、消火栓、公交候车亭等设施的建设,规划配建的幼儿园、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单位热用户规划红线以外、居民热用户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的各项供热设施的建设,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2、其中,供热配套费、燃气配套费,有的地方是单独缴纳给供热企业或燃气企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何减免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我国实行减免配套费的项目有8类:(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三)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项目;(四)工业厂房项目;(五)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六)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七)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托幼园所项目;(八)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减免配套费政策的建设项目。配套费征收标准是400元/平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区养犬暂行规定的通知第5条是如何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1建立由公安、财政、农业、卫生疾控、住建、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并具体负责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行为,查处在道路、广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违规携犬行为,组织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捕杀狂犬。财政部门负责犬只管理工作经费的拨付。农业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防疫登记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供应兽用狂犬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