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就是一方已经拟定好的合同内容,一般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都会包含部分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签订之后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对格式条款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作出相应的解释。
一、格式条款是什么?
格式条款是标准条款,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合同。同时在未对方协商具体条款,比如保险合同、驾校学车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附和合同,能够有效提高签订合同的效率,促进交易。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已经拟定好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保险合同,驾校合同等合同类型。格式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但是如果合同的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条款就是无效的。
二、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三、《民法典》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格式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合同条款和有关事项的处理,都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合同事项来进行办理的,在造成合同纠纷时,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来协商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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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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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我们现在就这个问题做简单的分析。第一,格式条款的意思,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第二,合同条款可能无效的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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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任和限制责任的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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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指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1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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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条款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一、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格式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拟定合同条款时未与对方协商。这是格式条款最主要的特征――单方制定及不可协商性,是指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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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