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纠纷案件的受理应符合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2 04:13:18
112 人看过
存单纠纷案件的受理应符合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1日以法释[1997]8号发布的《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当事人以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存单质押纠纷案件处理规则
171人看过
-
对存单纠纷案件如何受理与中止
39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发现哪些情况的应中止审理?
254人看过
-
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应符合哪些规定
105人看过
-
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80人看过
-
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纠纷起诉案件有哪些要件
37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哪些著作权纠纷案件应受理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是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依《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发现哪些情况的应中止审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4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将犯罪线索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或检察机关。 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对于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影响对存单纠纷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对存单纠纷案件有关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大小依法及时进行认定和处理。
-
存单纠纷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4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将犯罪线索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或检察机关。
-
对存单纠纷案件如何受理与中止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1、存单纠纷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均应受理。 2、人民法院在受理存单纠纷案件后,如发现犯罪线索,应将犯罪线索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或检察机关。 3、如案件当事人因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或涉嫌诈骗,有关国家机关已立案侦查,存单纠纷案件确须待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4、对于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
-
查询,扣划单位存款应符合哪些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商业银行法》第30条规定:“对个人和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一点需要明确,就是对于单位存款的查询,其依据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也包括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单位存款的冻结、扣划,其依据仅限于法律非此,商业银行均有权拒绝。而对个人储蓄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