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4 01:10:08 348 人看过

诉讼时效抗辩权放弃的条件包括权利主体需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表示意思必须向权利人作出且权利人需知晓,义务人需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愿,且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两种方式。

诉讼时效抗辩权放弃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放弃权利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次,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向权利人作出,但并不要求权利人同意或者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第三,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是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前提;第四,义务人必须具有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义务的意愿,即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和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最后,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采取明示或默示两种方式。

诉 讼 时 效 抗 辩 权 放 弃 的 规 定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或者原告已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对方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起诉。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当事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就意味着他们承认诉讼时效已经生效,并且将不再提起诉讼或者要求延期审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将不再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原告将继续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抗辩权放弃的规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加快诉讼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被告和原告在诉讼程序中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或原告已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对方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当事人自愿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承认诉讼时效已经生效,并且将不再提起诉讼或者要求延期审理,有利于加快诉讼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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