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1:51:05 254 人看过

诉讼权利指当事人在诉讼中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诉讼权利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

(1)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反驳诉讼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5)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选择调解的权利;

(7)自行和解的权利;

(8)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申请执行的权利;

(12)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

(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3)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次;

(4)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发表意见;

(6)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7)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

(8)其他。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3)进行辩论。

(4)提起上诉。

(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

(8)可查阅庭审材料。

(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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