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限制,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也是可以的。孩子抚养权的确定,一般会从以下方面考虑: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关于上述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女方在上述期间提出离婚不受限制。双方自愿离婚应允许。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确有必要”主要有两种情形:
A。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的事由,如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等;
B。女方婚后与人通奸以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
如上述情况为女方所不争执或已经查明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上述规定只是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程序性规定,并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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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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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吗,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委托男方代理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其次,如果女方作为原告,那么其必须参加庭审,如果不能参加庭审,必须经过法院同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如果女方是被告,那么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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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女方终生不离可以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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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财产随女方所有可以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41、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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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女方可以缺席审判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0离异案件,原则上应亲自出庭,即使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出庭,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 但是下列情况可以缺席审理: (一)离婚案件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落不明人应当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被告缺席时,仍然需要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