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何约定签证和索赔事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0:50:20 419 人看过

1、有权签证或签收的人。最好将名字、职位、联系方式写上,实践中可能会区分签证金额的大小而约定不同权限的人。

2、签证索赔文件的送达方式。如约定邮寄地址或约定对方拒签时,邮寄至指定地址即视为送达。

3、签证与索赔的办理时限及法律后果。如约定承包人在签证索赔事件发生后多长时间内办理签证或索赔,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权利;如约定发包人在多长时间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主张。

4、签证与索赔的文件内容。如约定必须采用发包人制定的格式文本。如《xx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程签证单应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签证。具体要求如下:发生签证部分的工程地点、工程图纸、预算及说明,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签字,企业公章及预算员印章。工程签证应附设计变更、补充设计、技术核定单等相关资料。

一、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报告

1、索赔成立理由: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2、索赔的依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3、索赔事项概述。

4、索赔项目:人工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

5、索赔计算。人工费:工日:17X54工日=918工日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位乘以0.75,52.23元X0.75X918=35960元,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施工机械费:挖机350型2台市场租赁价48000元/月,推土机16t2台市场租赁价24000元/月。48000元X54÷30X2=172800元,24000元X54÷30X4=1728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证相关文章
  • 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履约管理
    1、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直接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之上所确立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确立必须尊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履约的前提应是建立在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基础上,在此前提下,良好的签约、履约管理又是实现合同目的的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联系市场的纽带,全部的经营成果都离不开合同,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履约管理,是避免纠纷,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有效手段,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提高经营管水平,具体重大意义。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履约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
    2023-02-08
    434人看过
  • 如何收集建设工程索赔证据
    1。索赔证据由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收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索赔证据主要存在于施工现场。即使施工现场外存在个人索赔证据,也需要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收集。因此,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最接近索赔证据,最了解可能发生的索赔情况,负责最有效、最有可能成功地收集索赔证据。在实践中,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仍存在重质量轻核算、重进度轻索赔的思想,严重影响了索赔证据的及时有效收集。这个想法应该尽快改变。2。索赔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合法索赔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否则就没有证据效力。首先,收集的债权证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其次,收集债权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以威胁、引诱等方式收集证据;最后,收集的证据必须是依法可以合法持有的证据。索赔证据的收集应具有前瞻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施工过程数据文件中存在大量索赔证据,但当形成多个施工过程数据文件时,索赔并未发生。当索赔机会出现时,发现需要某个以往形成的施工过程数据
    2023-05-02
    391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中怎样计算索赔费用
    1、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索赔金额一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3、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l)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
    2023-06-15
    37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怎样在合同中约定
    一、发包人怎么承担设计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甚至确定具体数额,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免责条款限制和免除当事人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并不是说当事人未约定违约责任的,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的效力,即使当事人未在合同规定违约责任,违约方也须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责任应当限定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为了保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条件的公平合理,法律也要对其约定予以干预。如果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而适用法定的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1、招标投标不规范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
    2023-06-16
    250人看过
  • 如何在建筑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
    债权本身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作为法定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权利主张一定的资格、财产、金钱等”。施工索赔是指承包人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需的费用和时间的赔偿。也就是说,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经济上,只要承包人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额外的费用,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人有权得到补偿向业主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索赔,这是一种应当寻求的合理的报酬,而不是一种无理的利益争夺。一般来说,施工索赔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属于狭义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当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后者一般称为反诉,这两种情况往往并存。根据国际工程建设索赔标准,索赔和反索赔一般是根据索赔对象来界定的。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就非承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称为“索赔”。业主就承包商违约给
    2023-05-07
    411人看过
  •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
    一、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一)工期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二)合同价款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
    2023-06-09
    152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正确区分施工合同和建设合同?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意见的通知
    2023-07-03
    110人看过
  • 如何进行建设工程的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的操作步骤: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的决定。建设工程索赔计算1、工期索赔(1)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2)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3)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2、工程索赔索赔费用(1)总费用法又成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2)分项法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民法
    2023-08-10
    297人看过
  • 黑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法律风险
    除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的变相降低工程价款的合同无效外,其他黑合同的效力,法律和最高院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为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计价。在合同没有约定计价方式时,可参照当地政府定额及市场价格确定,即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尽管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无关,但是对于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却存在很大差别,若合同
    2023-07-03
    90人看过
  • 如何索赔暂停在建工程
    1、如何申请暂停在建工程。暂停施工的索赔应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人签字的暂停施工。2。因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或失误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工期延误(即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的内容视情况而定在不同的停堆条件下。一般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担保服务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和管理费。人工成本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成本、停工损失成本和降低工作效率的损失成本。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形式。保修服务费:工程延期时,相应增加保修服务费。3。停工索赔要看谁负责。是承包商自己造成的,不能索赔。是业主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成本、设备成本和场地租金,但不能包括利润。上述人员、设备和实际停工的起止时间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保存有关资料和图片,供有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超过2
    2023-05-07
    489人看过
  • 工程施工索赔需要注意哪些事宜?
    (一)施工索赔须注意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签证,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二)施工索赔证据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关键。只有在保存好完整的原始资料的情况下,才能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业主的书面指令、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增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单位以及实物照片等整理成证据,来证明索赔的成立,以争取索赔成功。施工索赔证据如下:1、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图纸、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开工报告、
    2023-04-19
    315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何时可索赔
    一、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何时可索赔时间不能确定。目前我国合同的管理还存在很多缺陷,例如合同约定不细,指代不清,发生纠纷后就建筑工程合同索赔事项条款都未作出详细说明。在维权阶段遇到了重重困难。这需要我们在合同起草签订时不可马虎,最好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对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1、合同内容变更随着性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发展,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设计、施工难度不断增大,而且现场经常会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中尽善尽美,完全不出错是不可能的,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有时候根据现场情况,工程师也会指示变更施工方法,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和工期的变化。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缺陷有时合同进入实施阶段,才发现合同本身有难以弥补的缺陷,或者语言含糊,或者存在漏洞或矛盾,造成双方理解不一致。这就会造成争议,导致索赔。3、发包人或工程师违约发包人违约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提供
    2023-04-27
    159人看过
  •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挂靠应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挂靠企业违法的责任承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挂靠由于不具备合法资质,对生产生活的发展具有不利影响。我国的多部法律中对挂靠行为已经实施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2023-03-27
    358人看过
  • 如何索赔建设工程延期付款
    1、建设工程延期付款如何索赔。拖欠工程款是一种普通的民事纠纷,只能由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违约方仍不支付的,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调解,但对工程款的拖欠问题没有管辖权和强制权。但是,如果是政府项目,可以要求政府支付或者处理。二是如何处理拖欠工程款。一是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和调价方式。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在第二节通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各类工程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期限、通知期限和利息起息期限;未使用的,参照协议。由于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为公平起见,承包人应明确约定超出固定价格风险范围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如采取材料价格上涨幅度、工程量增减幅度或施工进度等超过一定期限为可调条件。此外,承包人不得同意将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而增加的部分作为利润,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追加工程款。2。《最高
    2023-05-07
    98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签证
    词条

    签证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出入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 更多>

    #签证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违约如何处理?建设工程违约如何索赔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3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方责任时,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索赔,即由承包方支付延期竣工。发包方在确定违约金的费率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本盈利损失;由于工期延长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由于本工程拖期竣工不能使用,租用其他建筑时的租凭费。
    • 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方案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5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
    • 工程缓建临时设施如何索赔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可以与其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建设工程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5
      1、按照招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事项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2、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的招标公告或说明中可否有关于中标不签约的赔偿商定,如果有能够依此追究另一方职责。 3、中标单位要及时搜罗招标单位不签约的证据以备用。 4、中标不签约的做法是违背诚实信用的做法,能够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所在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您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大大减少了因管辖权而发生的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