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有哪些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53:12 438 人看过

代位权应对次债务人:次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则不得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须通知债务人,通知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开始有抗辩权。

一、仲裁协议可以代位权使用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使代位权应当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仲裁的效力是有待争议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起对第三人(以下简称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代位行使债务人之债权的权利。

二、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是什么

代位权构成要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第三人须享有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效力如下:

1.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2.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

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即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丧失其效力的行为。

三、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1、债权人的债务已经到期;2、由于债务人怠于履行到的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后果;3、该债权没有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形;4、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的民事诉讼。此外,对于债权行使代位权的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而不能采用其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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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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