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23:17 412 人看过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创造了很高的利益,这个利益基本上是超过欲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价值。

2、以收受干股的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受贿数额。

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处。

5、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只赢不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受贿。

6、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没有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一、新型受贿的特点是什么?

1、受贿行为隐蔽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市场“潜规则”逐渐演变成新类型犯罪手段,受贿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且花样不断翻新,往往以比较隐蔽的、不太容易识别的、非传统的受贿形式出现。如以低于正常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正常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由于行为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并非完全无偿占有,手段隐蔽。

2、权钱交易间接化

不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往往授意请托人将“财物”等贿赂交付给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关于“特定关系人”问题,司法解释明确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3、市场化特征明显

以合法的市场经济交易形式掩盖非法的行受贿行为,如房车买卖、投资理财、股份经营、薪酬给付等都是常见的市场交易形式,但同时也很容易被利用于权钱交易行为。如行为人以合作开办公司的名义,既没有实际出资,也不参与管理经营,即获取所谓“利润。”还有的未出资而获得股份,凭干股“生利”收贿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新型受贿罪的形式及认定有什么?
    新型贿赂是指官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十种犯罪手段。“新型贿赂”这一名词,最早源自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这个司法解释中,将“超低价买卖房屋”、“妻儿挂名领薪”、“情妇收钱官员办事”等10种贿赂方式,纳入法律的惩治范围。新型贿赂由此得名。受贿罪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
    2023-06-03
    354人看过
  • 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2)收受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主要特征是他人交付财物的自愿性和行为人接受财物的主动性,对于行贿人而言,其交付的财物是处于自愿而不是被迫,主观上都有通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从而换取某种利益的目的;对于受贿人而言,收受贿赂是在行贿人主动给付财物的情况
    2023-06-12
    60人看过
  • 继承方式有哪些?继承的具体方式?
    继承方式具体有: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2、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3、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一、大哥去世兄弟有没有权利继承财产吗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2023-04-05
    266人看过
  • 什么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方式?
    一、什么是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二、反担保方式有哪些反担保方式有: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2、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3、企业保证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4、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5、其他:(1)保证
    2023-06-19
    91人看过
  • 受贿罪减刑要求具体是哪些
    受贿罪达到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
    2023-08-06
    284人看过
  • 受贿罪有哪些行为类型
    1、收受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2、索取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经济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4、斡旋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5、交易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课取利益,以交易的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6、干股分红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行为。7、合作投资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8、委托理财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
    2023-06-26
    282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
    2023-06-03
    490人看过
  • 合作投资型受贿的类型有哪些
    (一)代为出资型代为出资型的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之所以称其为“代为出资”主要是因为该出资是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的名义进行的投资,而实际出资的则是请托人本人。这与直接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财物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就是受贿行为。(二)坐收“利润”型坐收“利润”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为参与合作投资,但没有实际出资且不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经营“利润”。国家工作人员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经营管理,而获得最终之“利润”,所以称其为“坐收”。构成此种类型的受贿应当具备:参与合作投资、没有实际出资、没有参与管理经营、获得经营“利润”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作为投资一方,无论是用技术、管理、劳务出资,还是以现金、实物出资均可,因
    2023-03-24
    324人看过
  • 缴纳罚金具体有哪些方式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2.强制缴纳,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4.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一、法院判决罚金不交会不会引起民事赔偿纠纷罚金在判决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
    2023-03-17
    453人看过
  • 受贿罪从犯的认定标准具体有哪些
    受贿罪自首的认定标准:一、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二、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三、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四、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一、刑事辩护存在自首如何认定?自首的认定:1、“自动投案”(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2)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
    2023-06-25
    102人看过
  • 投诉法院具体方式有哪些
    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投诉。所有执法不公的现象和行为都可以向检察院投诉,这是检察院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对非法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或裁定。如何投诉法院的法官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2023-08-18
    377人看过
  • 网络盗窃具体有哪些方式
    1、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2、利用网络上常见的盗取他人电脑内资料的病毒。比如木马病毒、蠕虫病毒等,通过邮件、不明网页链接等方式,置入他人电脑,读取他人电脑内存储的个人资料后实施盗窃。3、作案者通过种种方法。如邮件、QQ下载免费软件和图片等,诱使你点击某链接,从而将键盘记录程序置入你的电脑中,记取在线银行的登录名称和密码,拿到电脑中记取的这些信息后实施盗窃。4、还有一些网络盗窃公司在网络上发布招募广告,这些机构希望能将恶意代码链接到一些热门点击上,恶意代码每被下载一定的次数,粘贴恶意代码的人就可获得一笔费用。一、如何防范网络盗窃1、倡导以德治网。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导致人格的虚伪。要大力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2、充分运用防火墙技术。该软件利用一组用户定义的规则来判断数据包的合法
    2023-06-23
    225人看过
  • 行贿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行贿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行贿罪的判刑标准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
    2023-08-02
    215人看过
  • 哪些行为方式属于受贿罪?
    当前受贿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索贿、受贿、商业受贿、斡旋受贿和新型受贿。其中新型受贿又包括交易型受贿、干股分红型受贿、合作投资型受贿、受托理财型受贿、赌博型受贿、干薪型受贿、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借用型受贿以及事后受贿。(一)索贿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索取贿赂只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成立受贿罪,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二)受贿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收受贿赂不仅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且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三)商业受贿《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四)斡旋受贿《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这里的“利用本
    2023-06-27
    32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新型受贿案件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6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 十种新型受贿案件适用问题的具体意义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贿违纪、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受贿手段、形式不断翻新,这些新形式的受贿更具隐蔽性、复杂性,给侦办受贿案件使用纪律、法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有效地惩治新型受贿违纪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有关部门就这些新型受贿违纪犯罪适用纪律、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 新型融资方式具体内容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31
      企业在融资之前,要准备好各种计划书,包括《投资建议书》、《业务计划书》等。同时还要对企业的背景、组织架构、风险管理、战略地位、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等方面详细描述,使创业融资更具说服力。 创业融资要素二:选择合适的贷款时机 银行每到季末、年末是信贷紧缩时期,因此建议初创企业不要在这时申请较大金额贷款。此外,由于初创企业规模小,难以提供抵、质押物,因此最好提前跟银行搞好关系,得到担保机构的支持,向银行贷
    • 经侦大队受理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05
      1、对群众当面举报、投诉的,指派专人接待,并制作笔录,对电话举报、投诉的,指定专人听取陈述,做好记录,并填写《受理情况登记表》,查办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2、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在3日内将有关材料转送由管辖权的机关,并及时通知举报、投诉的当事人。
    • 新型受贿案件包括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22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