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可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实施的程序包括:
一是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的申辩。
二是告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时,行政机关应当当场告知或事后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和地点,告知和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三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及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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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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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可诉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4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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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7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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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0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强制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以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 (3)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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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范畴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7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也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类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见,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并列两个概念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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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可否提起行政诉讼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可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支付等八种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受理事项如下: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发放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发放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