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后方案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6:01:30 429 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属于普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起诉的。

一、征地补偿办理流程

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主要特点房屋拆迁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就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同一拆迁行为可能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又有民事法律关系。2.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从法理角度分析,房屋拆迁涉及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和私权保护冲突的价值选择,
    2023-06-12
    332人看过
  • 两会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一、2020两会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新政策是什么?1、关于农村土地征地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征地要听取农民意见被写入法律。征收农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只有农民补偿拿到手,农民满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征地拆迁。2、征地补偿规则发生改变,实行双向补偿,并扩大补偿了范围,提高了补偿金额。之前,农村土地拆迁补偿,农民只有房屋的拆迁补偿。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能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享受双向补偿。另外拆迁补偿范围还扩大到房屋的装修,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如果园菜园等等。3、市、县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条意见充分保障和维护了补征地农民的权益,被征地的农民的养老问题也有了保障,没有了后顾之忧,对农民来说真是太有利了。二、征地补偿费用是怎么计算的?1
    2023-04-13
    42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一、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提起的诉讼是属于行政诉讼,自征地补偿方案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
    2023-04-28
    78人看过
  •  关于门面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在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不要签署拆迁安置协议,而是提出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如果对拆迁不满意,可以及时提出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应当自知道征地之日起60天内提出。如果对拆迁结果不满意,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拆迁中应有的利益。对于门面拆迁补偿的不满意处理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不要签署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限制。即使事后后悔的可能性很小,当时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也会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因此,由于对拆迁不满意,建议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2、提出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及时提出行政裁决或者行政复议。一般应当自知道征地之日起60每天提出;3、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拿起法律武
    2023-09-06
    283人看过
  • 地方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2、新生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
    2023-08-05
    186人看过
  • 征收补偿方案与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是进行房屋拆迁补偿的纲领性文件,是征收补偿折依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问题时,是在征收方案的基础上协商的,然后才签订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
    2023-06-18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对于征地安置方案补偿不服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4
      被征用人对征地安置和补偿计划有异议的,可以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其权益。在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公告阶段,被征用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计划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被征用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计划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计划进行修改。
    • 关于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06
      (一)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15年9月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
    • 最高法院关于征地补偿案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你院[2004]渝高法行示字第47号《关于赵建请求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
    • 关于征地拆迁怎么给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9
      1、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 2、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 3、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 4、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
    • 关于通州的征地补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5
      每户具体能补偿多少是以上述规定为大背景,在按照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得出每户的补偿金额定。但是同一个区域的不同县不同村差距不应该太远,否则会造成当地矛盾激化。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其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