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照片变广告新人起诉婚庆公司侵犯肖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03:45 371 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11月17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肖像权纠纷案件进行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石门某婚庆公司为其随意毁损、张贴原告何先生夫妇照片的行为进行道歉并赔偿何先生损失3800元。

2006年9月,在广州工作的何先生与相恋的女友回老家石门结婚,在亲友的见证下,举办了一场隆重热烈的婚庆典礼,并专门花了4500元请石门某婚庆公司负责全程婚庆礼仪的照相、录像、刻碟。2008年1月2日,何先生突然从母亲那里得知自己结婚时的照片被张贴在当初办喜酒的宾馆大门外临路橱窗上做广告宣传,照片上的脸虽然被刻意的毁损模糊,但只要是熟悉他的人,或者是参加了上次婚礼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气急败坏的何妈妈去找宾馆的经理理论,并立即取下了橱窗的两张广告宣传照片。不料,第二日,在二都乡某段临公路墙上又发现同样一组广告照片。在得知这组照片是由负责何先生婚礼照相的婚庆公司制作的以后,从广州匆匆赶回来的何先生便找到婚庆公司,要求他们对此事做出解释。而婚庆公司则以是从网上下载,图像模糊不清无法证明等理由拒绝道歉。气愤的何先生便一纸诉状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婚庆公司立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婚庆公司确实存在未经得肖像当事人同意,便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对当事人的婚庆照片进行损毁,多次进行张贴的现象,使当事人受到极大的侮辱和精神伤害,造成不良后果。法官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的调解之后,最终达成共识,婚庆公司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进行道歉并赔偿何先生损失38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犯肖像权相关文章
  • 报纸刊登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肖像制作权是指制作肖像的决定权和实施权,即决定是否制作、如何制作肖像的权利。肖像人可以自行制作肖像,例如自拍、自绘等;也可以委托他人制作,如委托照相馆、画室制作。如有人主动为肖像人拍照或造像,则必须从肖像人取得肖像制作权
    2023-06-08
    391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的照片有无著作权
    侵犯肖像权的照片一般是不存在著作权的。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摄影作品等。且该作品的内容以及创作程序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侵犯肖像权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
    2022-06-13
    495人看过
  • 用网红照片当头像会侵犯肖像权吗
    未经当事人同意用网红照片当头像进行营利的,侵犯其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条件有:(1)行为人使用了肖像人的肖像;(2)行为人使用肖像未经肖像人同意;(3)肖像人的精神受到了损害。因此,未经本人同意,对受害人的肖像权进行商业使用,是一种侵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04
    348人看过
  • 结婚证照片还来你留着是侵犯我肖像权
    离婚了,结婚证换成离婚证,财产分分清楚也就算了,可离婚闹得这么戏剧化的,还真少见。昨天,奉化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现场的一些小细节,让法官都摇头。25岁的单女士与26岁的郑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恋爱半年后结婚,郑先生的婚房在奉化,但两人工作都在宁波。结婚后,为了上班方便,郑先生跟着单女士一起住在丈母娘家。结婚才一年多,两人就闹上离婚了。男方说,结婚这一年多来,每天在家里都很压抑,两人性格也不合,经常吵架。法庭上单女士怒了:我工资不比你少,结婚的时候你们给多少聘礼,我们家都一样还给了你们。结婚后你住我家,吃我家的,凭什么现在是你提出离婚啊。她当场表示,这婚她离定了。两人婚后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也没什么财产分割的麻烦。但单女士提出了个条件,这一年半来,男方都住在自己娘家,要求他支付这一年半来的房租费,按照市场价少说也值2万元吧。一听单女士这么说,男方也算起了账,平常你让我上交工资,我觉得吃住
    2023-04-22
    474人看过
  • 苏炳添起诉武汉某公司用其照片商业推广,肖像侵权怎么赔
    苏炳添与武汉诚成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1日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诚成城公司向苏炳添出具书面致歉声明,并赔偿财产损失3000元。据悉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被告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包含苏炳添肖像的文章。使用别人肖像必须经过其同意吗如果想使用他人的肖像,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对于公民的肖像,除具备法定合理使用事由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想使用,是必须经过公民本人同意的,否则就会构成对公民肖像权的侵犯;而且在经过公民同意使用其肖像时,不能存在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的行为,否则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这里的合理使用事由,指以下情况:(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使用他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使用他人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
    2023-05-07
    472人看过
  • 用别人的照片侵犯肖像权要坐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肖像权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并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一、肖像权的内容1、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
    2023-03-01
    266人看过
  • 朋友圈照片侵犯肖像权怎么办
    微信头像权益遭受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置:首先,用户可以积极地与相关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交涉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一切对其肖像的侵权行为、公开向本人道歉,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赔偿受害方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其次,若微信公众号对于上述合理诉求不予回应或拒绝赔偿相应的补偿金,当事人可以选择报案,由当地公安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可能会对侵权者实施五日以内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等治安处罚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024-08-09
    122人看过
  • 上传医生照片是侵犯肖像权吗
    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一)“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二)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
    2023-02-08
    423人看过
  • 称侵犯肖像权潘A起诉两公司
    著名艺人潘A因福建一家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家鞋业有限公司与自己没有签订代言合同,却使用自己的照片做宣传,认为该两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遂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人民币600万元。据悉,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诉称,本案原告为著名艺人潘A,其内地经纪人某音乐娱乐制作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潘A在全国范围内的一切演艺事务和人身权利的维护。原告及其经纪人曾与第一被告体育公司签订过关于潘A作为被告形象代言人的《合约书》,约定代言期限为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代言期间,被告可以依法使用原告照片、姓名,并可对外宣传其为代言人,经过两年的合同履行,被告及其产品由于原告的代言包装,声誉得到大幅度提高。据原告介绍,合同到期后,由于潘A的知名度提高很快,代言费用已经提高。各方对续签代言
    2023-06-28
    79人看过
  • 发别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以及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
    一、发别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发别人的照片算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其依据是:1.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2.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3.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二、侵害肖像权有哪些表现形式侵犯肖像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常见的不当利用他人肖像有: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三、对于肖像权侵权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肖像权侵权的处理方式一般
    2023-06-27
    55人看过
  • 重庆出租车安装摄像头被指侵犯肖像权
    上周,公运出租车公司在所属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引起争议,有市民认为这样做侵害了乘客的肖像权。在前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有市领导要求全市出租车内不得安装摄像头。对此,公运出租车公司表示,目前还在与上级部门协商,何时拆摄像头,现在还不清楚。安摄像头为了防抢安装摄像头的做法未得到认可,公运出租车公司表示意外。该公司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安摄像头是为了防抢,摄像头其实只起到照相的功能。乘客上车后,司机倒了表,就会把乘客的影像照下来,只能存30张照片。随着时间推移,照片自然就会删掉,乘客的隐私不会被侵犯。这位负责人表示,安装摄像头以来,已有驾驶员反映杜绝了几起抢劫案件;夜间开车时,心头相对有底得多。乘客认为侵犯隐私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以来,一直有乘客打进本报热线,对此表示异议。市民邹小姐说,坐上车第一次看到摄像头,她惊呆了,按照我的理解,从我打车时开始,出租车就应该是我的私人空间。一个摄像头
    2023-04-24
    147人看过
  • 新闻图片征集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
    新闻图片收藏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是否涉及本人隐私,是否对当事人产生负面影响,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也规定肖像权规定为社会公共利益使用肖像,如公安机关使用犯罪嫌疑人肖像、司法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作为司法证据等。游行、示威、公开演讲的参与者,不得因宣传活动目的而反对拍摄上述活动值得一提的是,除个人隐私外,使用肖像进行社会新闻报道,具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应反对媒体记者的善意照片,如利用公民肖像宣传社会正义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幸运或不幸的人、重大事件当事人或在场人员等;政治家、影星、体育明星和其他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出现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023-05-07
    434人看过
  • 央视主持人王*告彩花广告侵犯肖像权
    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财富故事会》主持人王凯将福建省晋江市梅岭凤竹礼庆彩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岭凤竹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梅岭凤竹公司赔偿肖像权、名誉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各5万元,并要求被告在《商界》杂志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停止使用其肖像。原告王凯起诉称,原告长期从事主持人和配音工作,已经在全国电影、电视业界颇具影响。然而,原告发现,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被告在2006年11月上旬刊的《商界》杂志第116页《广告赠阅版》中,刊登了梅岭凤竹公司加盟正点特色喜庆,缔造财富传奇故事的广告,广告的左下角使用了原告的肖像。此外,梅岭凤竹公司还在其加盟宣传画册中使用了原告的照片,并注有央视名主持王凯现场施放正点彩花字样。据了解,该画册被告免费向全国的意向加盟商邮寄。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发布该广告的广告主,在《商界》杂志刊登该广告时并没有征得原告的授权,被告的行为误导读者,使人误认为是原告在为被
    2023-04-24
    444人看过
  • 如果有人用我照片构成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21
    13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犯肖像权
    相关咨询
    • qq空间照片侵权侵犯肖像权如何起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1、他人只是发照片,并不侵犯肖像权。因为侵犯肖像权有严格的构成要件。一般是未经公民本人同意,而经营利为目的使用才会侵权。2、《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偷拍或用他人的照片做广告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现如今,众多经营者通过广告来实现对其产品的宣传,用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其中就出现了一些经营者为达到营利的目的,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他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的情形。偷拍或用他人的照片做广告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吗?
    • 犯罪人员照片公开算不算肖像权侵权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算是侵犯肖像权,对犯罪人的照片公开首先看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其次,看公开对象,以及方式。
    • 有人在xx发我照片,我能告他侵犯肖像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
    • 报纸刊登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报纸刊登的抓拍图片一般不会构成侵犯肖像权。记者的拍摄多属于合理限制范围内,是因其特殊的职业形成的,因此,一般不认定为侵权。 但如果记者的拍摄行为给被拍摄者造成损害后果了,则会构成侵权,可能会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或者肖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