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1:50:10 169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

①被浸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解决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也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也一般以受害人实际财产损失或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计算。

一、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条件?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应具备4个条件:

①客观上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②行为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害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遭受了损害。有的是直接损害,有的是间接损害,有的是物质损害,有的是精神损害。

③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客观原因。

④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会造成损害结果,但仍希望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会造成损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致使损害结果发生。在多数情况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二、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范围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两个方面:

①赔偿全部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

②赔偿人身非财产损害。侵害受害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非财产权利或损害受害人的精神,虽然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失时,行为人也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另外,行为人还应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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