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与仲裁的业务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36:37 260 人看过

一、国内诉讼

1、民事诉讼(包括: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婚姻、继承、赡养、赠与、房屋拆迁、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

2、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处罚、产权确认等行政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经济诉讼(包括:各类合同、房地产买卖、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票据、保险、招投标、反不正当竞争、联营等经济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

4、刑事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再审和各类案件的申诉(包括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参加各类案件的再审和申诉。

二、国内仲裁

国内仲裁(各类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仲裁),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合同和劳动争议的仲裁活动。

三、涉外及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与诉讼

1、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各类投资、买卖、运输、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招投标、海事、海商等),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投资、贸易等合同纠纷的仲裁活动。

2、涉外民事诉讼(包括:婚姻、继承等),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涉外民事诉讼。

3、涉外经济诉讼(各类合同纠纷),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投资、贸易等经济纠纷的诉讼活动。

4、反倾销。接受国内外公司、企业的委托,就反倾销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诉讼和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一)管辖权的取得不同。(二)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三)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二、仲裁与诉讼的联系:(一)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二)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
    2023-03-08
    295人看过
  • 仲裁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区别
    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两者区别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
    2023-03-05
    370人看过
  • 仲裁和诉讼受案范围
    调解委员会
    一、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一)管辖权的取得不同。(二)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三)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二、仲裁与诉讼的联系:(一)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二)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解决合伙合同纠纷途径有哪些呢(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
    2023-03-13
    80人看过
  • 外国仲裁的范围
    仲裁机构
    如何明确涉外仲裁的范围涉外仲裁的范围包括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纠纷的仲裁什么是涉外仲裁涉外仲裁,又称国际仲裁,主要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双方自愿将双方确定的法律关系中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同意的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协议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第一,争议当事人国籍不同,主要营业地或者住所不在同一国家,或者是根据不同国家法律成立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第二,争议的标的物有涉外因素,即:,争议标的物的所在地或合同的签署或履行在一方或各方所在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2023-05-07
    153人看过
  • 外国律师和外国仲裁部门的业务范围
    I。第十四届仲裁委员会的工作1998年以来的三年,是世纪交替、承前启后的关键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快,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发展迅速。依托经济发展,中国的仲裁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深圳分会和上海分会遵循第十四届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仲裁法,适时修订仲裁规则,以办案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展仲裁业务,确保办案质量,加强程序管理、人员培训、调查宣传,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了我国经贸仲裁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1998年至2000年三年,,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980件,其中北京市总工会受理案件1289件,其中2000年受理案件410件;上海分行364例,其中2000年123例;深圳分公司受理案件327件,2000年100件,财务纠纷金额204.85亿元,其中148.35
    2023-05-07
    270人看过
  • 我国海事仲裁范围有哪些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2、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4、船上物料及燃油供应、担保争议,船舶代理、船员劳务、港口作业所发生的争议;5、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争议;6、货运代理,无船承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集装箱的运输,拼箱和拆箱,快递,仓储,加工,配送,仓储分拨,物流信息管理,运输工具,搬运装卸工具、仓储设施、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造、买卖或租赁,物流方案设计与咨询,与物流有关的保险,与物流有关的侵权争议,以及其它与物流有关的争议;7、渔业生产、捕捞等所发生的争议;8、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争议。
    2023-05-01
    43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
      (一)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提交仲裁的纠纷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主要有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商、海事中的合同纠纷及其它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纠纷等。 (三)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方面
    • 非诉讼业务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一、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公司业务 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办理免3c认证。 3、办理商标注册。 三、证券 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
    • 我国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
    • 我国的仲裁适用范围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仲裁范围主要是合同纠纷,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民事经济纠纷。
    • 我国《仲裁法》如何规定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