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与仲裁的业务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6:37 260 人看过

一、国内诉讼

1、民事诉讼(包括: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婚姻、继承、赡养、赠与、房屋拆迁、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

2、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处罚、产权确认等行政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经济诉讼(包括:各类合同、房地产买卖、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票据、保险、招投标、反不正当竞争、联营等经济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

4、刑事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5、再审和各类案件的申诉(包括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参加各类案件的再审和申诉。

二、国内仲裁

国内仲裁(各类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仲裁),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合同和劳动争议的仲裁活动。

三、涉外及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与诉讼

1、涉外经济贸易仲裁(各类投资、买卖、运输、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招投标、海事、海商等),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投资、贸易等合同纠纷的仲裁活动。

2、涉外民事诉讼(包括:婚姻、继承等),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涉外民事诉讼。

3、涉外经济诉讼(各类合同纠纷),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各类投资、贸易等经济纠纷的诉讼活动。

4、反倾销。接受国内外公司、企业的委托,就反倾销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其他诉讼与仲裁个案纠纷业务
    全面代理公司处理各种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代理各类商事仲裁案件等。十一、调查业务对合作方工商企业登记注册情况,股东及股份出资状况,工商执照年检,工商注册变更等情况调查;房地产及在建工程的权发属状况、抵押状况;转让状况等情况及机器、设备等动产抵押状况的调查;企业经营权、获益权、知识产权等权属状况,抵押状况的调查;企业商标、名称、专利被假冒或侵权及企业名誉被损毁情况的调查和取证;依法可以进行的其他调查业务等。十三、公司日常工作,协议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相关最新法律信息的提供等。一、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1、证据调查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2、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
    2023-06-28
    245人看过
  • 仲裁、民事诉讼:诉讼与仲裁的差异
    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选择权不同。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诉讼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而诉
    2023-07-11
    280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范围有哪些?
    这段内容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和流程。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并对决定开庭的案件进行公告。开庭审理主要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以及宣判等阶段。如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说明理由。如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会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民 事 诉 讼 法 中 如 何 申 请 回 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而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可以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因此,当事人申请
    2023-09-09
    490人看过
  • 超范围仲裁的情形有哪些仲裁范围
    超范围仲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第二,依照《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超范围仲裁的法律后果是裁决被撤销。有的裁决中存在范围内裁决和范围外裁决并存的情况,对此应如何审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从尽快实质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出发,如果超范围仲裁事项可以与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裁决事项分开,应当只撤销超范围仲裁部分的裁决。
    2023-05-01
    98人看过
  • 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范围的区别
    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两者区别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
    2023-03-15
    424人看过
  • 拆迁仲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网友提问:我家马上就要拆迁了,拆迁办的人说要把我们拿到拆迁仲裁机构去仲裁,这会对我们有什么不利呢??仲裁是仲裁什么东?专家回复:你说的案情不明确,请参看如下两条:第十五条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经当事人申请,由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被拆迁人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向房屋承租人提供房屋的,依法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六条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搬迁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裁决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1)遵守国家法规,制定企
    2023-07-04
    31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诉讼受案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相关知识: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
    2023-07-29
    271人看过
  •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仲裁VS诉讼
    民事诉讼是依据民事法规,在所有当事人和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参与下,双方对各自的权益全力的争取的一种活动。仲裁是诉讼当事人确定放弃争议,双方协商后,由法院作出判定来解决争议。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解决法律纠纷,但他们有很多不同点。两者区别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1、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必须有双方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并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案件;而法院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
    2023-07-05
    307人看过
  • 我国与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关系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
    2023-02-25
    71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是如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2、
    2023-03-16
    284人看过
  • 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诉讼范围是怎样的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环境行政案件,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范围。只有属于受案范围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以对其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非常广泛,环境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行政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环境行政诉讼。(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另外,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
    2023-03-21
    386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审查这一行为本身包括受理、调查、审理、判决等几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称为人民法院的审查。从这一角度出发,合法性审查的含义应该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合法性审查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限制,即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享有不完全的司法审查权。原则上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维持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无直接关系,不会影响相对人的诉权行使。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也即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适用司法权的范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行政诉讼本身的特点,笔者认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合法性审查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5条、第12条第2项的规定,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2023-06-06
    152人看过
  •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我国仲裁的特色
    [摘要]::诉讼不如仲裁,仲裁不如调解,而调解又不如预先防止发生法律纠纷,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1](520)将调解与仲裁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点,能促使纠纷得以更快更经济地解决。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结合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英文摘要]:[关键字]:仲裁,调解[论文正文]: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指仲裁庭在进行仲裁程序过程中,可以对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仲裁中,这一调解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案件事实和是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的。仲裁庭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后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特别方式,与单独的调解具有根本的区别。在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时,主持调解的调解员就是同一案件仲裁庭的仲裁员;同时,将仲裁方式和调解方式实行有机结合,即调解成功,则仲裁庭可以依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结案;调解不成,则仲裁庭可以恢复仲裁程序继续进行仲裁审
    2023-06-06
    306人看过
  • 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
    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我国公务员回避的范围包括下述四个方面:一、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他们在一起工作时,对于那些与他们有利害关系或与他们的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事的处理,很难做到秉公处理,即使做到了秉公处理,也难以逃脱嫌疑。因此,夫妻关系必须严格地予以回避。二、直系血亲关系。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血亲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自己的子女
    2023-04-24
    35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非诉讼业务的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一、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公司业务 1、为企业(公司)设立注册、变更、并购、改制、重组、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公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办理免3c认证。 3、办理商标注册。 三、证券 为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四、金融 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
    • 我国《仲裁法》如何规定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国仲裁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我国《仲裁法》是依照仲裁的性质,参照了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并针对仲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如下原则规定的: 一、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当是属于平等主体的当事人。 二、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 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看,
    • 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诉讼书的诉讼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7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范本 原告___,性别:_,民族:_,住址:___,身份证号:___,联系电话: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 被告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___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对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_号仲裁裁决书的第_项至第_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的仲裁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的双倍
    • 仲裁管辖的确定与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那仲裁管辖的确定是怎样规定的呢? 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是否选择仲裁,由谁来进行仲裁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
    •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裁决范围及诉讼时效等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仲裁的受理、裁决等都有时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