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种类和方式分别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00:36 477 人看过

1、国家确立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更有效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补救。因此,原则上应当是“同等损害、同等赔偿”。采用以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的方式,能保证受害人得到与其所受损害相当的充分的赔偿,避免由于方式单一造成的局限性,使受害人从数量、质量、程度、类型上得到真正的救济2、以金钱赔偿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辅的赔偿方式充分考虑了效率要求。国家机关承担着国家运转的各项职能,为保证公务的正常履行,赔偿方式力求便捷易行.以避免国家机关陷入繁琐的个案纠缠之中而贻误公务。在国家赔偿中,采取金钱赔偿方式,简便易行,受害一方也可迅速得到救济,免去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

国家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到时间点B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管是国家赔偿还是其他赔偿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广大群众在日常中应当对维权意识有所了解,以免在造成损害后手足无措。同时国家赔偿有多种多样的赔偿方式,法院在审判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赔偿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责任责任方式分哪几种
    国家赔偿责任分以下3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失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金钱的赔偿方式。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一、我国国家赔偿中金钱赔偿专指什么?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
    2023-03-29
    263人看过
  • 担保方式的种类和形式有哪些区别?
    担保方式有: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项目融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一)信用担保1、项目完工担保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2、无货亦付款合同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
    2023-07-03
    293人看过
  • 继承遗产的多种方式和分类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方式有两种:一、遗嘱继承,包括遗赠。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作为遗产继承人。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二、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即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非婚生子继承遗产的方式是什么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
    2023-07-03
    349人看过
  •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分别是怎样的
    一、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分别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配偶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协议离婚没有离婚证是否算离婚协议离婚没有离婚证,不算离婚。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
    2024-02-07
    345人看过
  • 国家偿赔责任种类
    国家单独承担赔偿责任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公务员个人请求赔偿。国家对受害人赔偿之后,也不再追究公务员的责任,这类赔偿发生在无过错或只有公务过错而无个人过错或轻微过错时;另一类是国家赔偿受害人之后,还可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这类赔偿则发生在公务员个人有一定过错情形下。纯公务行为造成的特别损害一般由国家单独赔偿,如冤狱、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公共征收造成的损失等;纯公务过错造成的损害,则全部由国家赔偿,公务员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证据不足情形下非法拘留公民后被证明为错误的;纵使公务员个人有一定过失,但显著轻微,不宜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的,由国家赔偿,如公务员强制传唤受害人时,因疏忽未关好囚车门,受害人跳车逃跑受伤致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但公务员个人不负赔偿责任。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个人请求赔偿。许多国家如日本、美国的刑事
    2023-05-01
    332人看过
  • 2022最新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具体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1)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付至死亡时止;(4)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
    2022-07-25
    45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是怎样的
    1、人身自由罚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自由罚有两种形式: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二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的,不受此限。(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2、行为罚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有时也称能力罚。行为罚不同于自由罚,前者既可以针对个人,又可以针对组织。而后者则只能适用于个人。行为罚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2)吊销
    2023-06-19
    210人看过
  •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怎样
    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有先后顺序以及提起抗辩的主体,三种都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方式。一、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其中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不安抗辩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
    2023-03-30
    497人看过
  •  针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八种审理方式
    根据给出的素材,人民法院在以下八种情况下需重新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新证据推翻原决定、原决定认定的事实缺乏充分证据、原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伪造、原决定适用的法律错误、遗漏赔偿请求且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等。在以下八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当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决定;原决定认定的事实缺乏充分证据;原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是伪造的;原决定适用的法律是错误的;原决定遗漏了赔偿请求,并且该行为确实违反了国家赔偿法规定等。 人 民 法 院 重 新 审 理 国 家 赔 偿 案 : 哪 些 情 形 需 要 满 足 ?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两种不同的方式:行政赔偿部分由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诉讼方式进行审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部分,由赔偿委员会依照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非诉讼方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惩罚性
    2023-09-29
    488人看过
  •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怎样的
    犯罪故意的种类如下: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犯罪过失的种类如下:1、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一、故意杀人罪属于犯罪吗?故意杀人罪有犯罪未遂。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具体条件如下:其一、行为人必须要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杀人的故意;其二、行为人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其三、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延伸内容】故意杀人罪判断方
    2023-04-10
    167人看过
  • 企业类型的四种分类方式
    企业类型分为:1、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3、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4、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一、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企业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企业股东有限责任直接决定着股东投资可以满足利益需求,同时也可以将担负的风险限制在合理的范畴之内,在投资的时候将更加积极;2、股份有限公司能够以公开的方式发行债券或者股票,在社会上进行集资。3、企业实行的原则为经营权分离以及所有权,有助于提升综合管理水准。4、由于企业自身特殊的组织结构形式,使企业经营运作以及资本逐渐实现利益最大化。5、企业形态已经脱离个人色彩,主要体现出资本的性质,股东个人生存与安危对企业正常运营并不会产生影响。二、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具体如下:1、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2、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3、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
    2023-06-30
    170人看过
  • 汽车保险种类和价格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购买。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第三者责任险(主险)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车上座位责任险(附加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买。建议单独考虑人寿保险的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车经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公司经营模式的种类和分类
    一、公司经营模式的种类和分类公司经营模式的种类和分类有:1.生产代工型。2.设计+销售型。3.生产+销售型。4.设计+生产+销售型。5.信息服务类型。企业运营模式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分为单一化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经营模式。二、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以及贸易等。公司的业务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范围,否则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否则会受到行政处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
    2023-08-16
    360人看过
  • 遗产分割的方式种类有什么样的
    一、遗产分割的方式种类有什么样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保留共有等四种。一、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二、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三、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
    2024-02-02
    9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什么,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方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赔偿常识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
    • 规定的赔偿方式的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 XX的国家赔偿分为什么赔偿种类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广义的国家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即一国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对另一国所进行的赔偿。 (2)宪法上的国家赔偿。即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国家公职人员的侵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根据宪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 国家赔偿法赔偿的主要种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家赔偿法的赔偿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可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此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是赔偿方式,而是责任的承担方式。
    • 国家赔偿是属于什么类别的赔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7
      1、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国家赔偿属于民事性质的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