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承诺是否为新要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0:40:28 485 人看过

新承诺不是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提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对原要约的条款改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在被要约人拒绝要约后,他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新要约,被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一、承诺迟到、迟延规定是什么?

(1)承诺迟到

承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承诺迟到原则上为新要约。作为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承诺迟延

承诺迟延,指受要约人于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并依通常情形可适时到达要约人,但因第三人原因(如邮差)致承诺逾期到达要约人;与迟到恰好相反,迟延原则上承诺有效;作为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的,为新要约。

承诺撤回

撤回的对象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诺。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不存在撤销一说。

承诺生效与合同成立

(1)承诺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以行为作出承诺的,作出行为时即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时间。多数情形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实践中,承诺生效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往往是不一致的,此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时不以承诺生效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迟延承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创新承诺形式,开展承诺内容
    我市在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过程中,积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围绕为群众办实事和村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村党组织书记引领村两委班子中的党员,带头做出承诺并兑现承诺,督促普通党员按照承诺事项一一兑现承诺。在党组织的带领下,广大农村党员也积极做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具体承诺事项,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目前,全市7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广大群众从承诺中切实感受到了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变化。一、临江市落实承诺制的主要做法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为民服务承诺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书面的形式居多,比如党员记事卡活动,填写承诺表,村党支部大会公开承诺,公众场合公开承诺,弱势群体救助机制等形式。总的来看,有以下几种做法:——农村党员干部创业示范岗。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基础,六道沟镇西马村党支部公开承诺,调整资金投向,拿出一部分资金,引进五味子种
    2023-06-09
    403人看过
  • 怎样识别新承诺?
    区分新要约:新要约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将原要约条款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要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为了承诺的,而是为了新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一)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二)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三)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四)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
    2023-07-14
    127人看过
  • 要约撤回是否能够撤回承诺
    要约撤回后不一定生效。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到达,要约将生效。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立即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通知,根据通常情况,撤回通知应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因其他原因延误,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后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通知迟到,要约生效。若被要约人怠于通知,被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有撤回要约的效力。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一、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什么区别1、要约撤回和撤销有两个区别,分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2)生效时间不同。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法律依
    2023-07-04
    231人看过
  • 合同是要约还是承诺
    1、合同的要约: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要求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2、合同的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一、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
    2023-02-25
    213人看过
  • 违约后的承诺是否能成为诉讼的依据
    违约后可以以承诺作为依据起诉。如果有了承诺,而逾期时,相关承诺人会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尤其是已经将承诺制成承诺书的,因为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四)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
    2023-07-06
    407人看过
  • 撤销承诺是否为时尚早?
    承诺和要约在某些方面是比较相似的,但是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这个承诺无法像邀约一样进行撤销。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发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通知要约人收回承诺,以消灭承诺的行为。承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承诺撤销的话那么就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承诺如果需要收回的话,那么必须在生效之前。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有哪些?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承诺不得撤回。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也可以视为撤回承诺;如果承诺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承诺不得撤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
    2023-07-15
    380人看过
  • 是否将承诺函视为合同?
    承诺函属于合同。其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书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函是指贷款人承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信函。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函该怎样写承诺函的书写:1、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2、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3、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4、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5、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
    2023-07-16
    420人看过
  • 受约人是否有义务向要约人作出承诺?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如何发出要约?发出要约要求: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023-07-20
    310人看过
  • 是否要遵守的三方协议违约承诺?
    无需交违约金,因为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在竞业限制中约定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签订三方协议需要注意的几个细节1、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2、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3、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2023-07-11
    326人看过
  •  新成员是否需要为旧债务承担责任?
    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有不同的债务承担方式。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加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新入伙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该笔债务的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当新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时,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新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有不同的债务承担方式:1.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加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当然,如果该债务是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由于重大过失造成的,则新入伙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该笔债务的责任。3.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当新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时,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新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
    2023-11-12
    269人看过
  • 承诺期限内要约可否取消?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承诺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谓特定的当事人,应当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至于其为何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是本人还是其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在商品交换较为发达的国家广为流行的自动售货机,之所以可视为一种要约,原因在于其自
    2023-08-15
    167人看过
  • 协议解除合同是否适用要约承诺
    协议解除合同不适用要约承诺。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方式。而解除合同不适用要约承诺方式,而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满足解决条件的方式解除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只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一、合同成立需要哪些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
    2023-06-20
    97人看过
  • 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
    一、承诺是什么意思,承诺和要约区别在哪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要件不同:1、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二)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二、要约和承诺是否可以撤回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承诺没有撤销制度
    2023-06-04
    364人看过
  • 要约的承诺是否意味着合同成立?
    要约被承诺后合同没有立即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同怎么样起法律效率民事合同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有些合同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有些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该类合同需要在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二、受邀约的要约人有拘束力吗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2023-03-01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延迟承诺到底是否需要看做新要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是,延迟承诺为新要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怎么转化为新要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
    • 承诺如何转化为新要约,怎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9
      承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转化为新要约: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延迟到达的,为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 延迟承诺应该看做新要约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4
      是,延迟承诺为新要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延迟承诺是要做新的还是要是对方的要约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05
      延迟承诺一般应该看做新要约,但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延迟承诺有效的除外。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一般情况下该意思表示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