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8:32:52 147 人看过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属于土地的附着物,和土地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当通过买卖双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必须同时转让士地使用权。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吗,买方可以提出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买主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且买方已使用房屋当事人仍可提出买卖合同无效。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和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厘买卖无效。

四、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类,否则也无效。

五、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城市私有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一定价格,必须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房屋价格的涨跌而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等规定办事。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买受人在成交后发现房屋存在或多或少的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重新议定价格和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解决。

六、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1、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予保护。这样做不会破坏当事人已经确立的事实,有利于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当无效合同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对其构成侵权时,此类合同仍然应认定为一般无效合同。侵犯特定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类合同更不能称为违反国家利益的合同。第三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保护自己的权利仍然要受到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仅涉及当事人利益和特定第三人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法律可以采取默认的态度。从审判
    2023-03-25
    219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常见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成立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有违法内容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
    2023-07-04
    154人看过
  • 无法产生利息的工程合同无效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均有散见的规定。具体有以下情形: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3、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认定合同是整体无效,还是部分条款无效,取决于该无效条款在整个合同的作用。如果该无效条款为合同之目的条款或者核心条款,不能成为相对独立的合同无效部分,则合同整体无效。相反,则应认定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是法律所禁止的,对于以这种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其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这里强调的是以这种手段订立合同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在国外都是作为可撤销的合同而存在的。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是以社会公有制为基础,国家应当保留主动干预的法律手段。同时考虑到现在与过去有所不同的是,除国有企业之外,还有大量的私营企
    2023-08-15
    421人看过
  • 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财产问题
    合同无效后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的,则另一方可以要求这一方给予自己赔偿;如果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银行借款合同无效怎么办?借款合同无效后,对于另一方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的己部分履行如何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对于已履行部分,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的话,应当折价补偿。《民法典》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
    2023-03-07
    169人看过
  • 无效合同解除后有什么问题
    合同解除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分别有: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无效合同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解除这一说法。解除合同指的是解除已经生效的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2023-07-31
    488人看过
  • 诉讼合同时效无效的问题
    诉讼合同无效没有时效限制,因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且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双方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也不限于双方当事人。合同归于无效一般是因其违反了三个方面,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只要这三个方面不发生变化,合同的无效属性也就不会改变。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对此理论界及实务界均没有争议。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实质上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的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就权利特征而言,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的行使,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者给付,通过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后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即可实现。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
    2023-07-01
    317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的具体问题
    未确定效力的合同主要有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批准,合同有效。但是,纯收益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认可;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无效;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没有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什么效力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就生效。如果抵押不动产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
    2023-07-15
    69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问题情况有哪些
    1.返还财产的关系是一种回复原状的责任形式,因而它不是一种过错责任,不要求返还财产的当事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只要合同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关系取得、占有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这种取得因无合法根据,就应当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2.返还财产,是以财产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的,否则,就构成了《民法典》第157条所指的“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不能返还”财产,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主要指标的物灭失且无替代品,或者毁损严重无法修复,或者标的物属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无形财产,或者所给付的是各种劳务及物的使用等情形。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移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了该项财产所有权,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有人无权向善意第三人要求返还财产。3.《民法典》上所指的“没有必要返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当事人互相协商后,认为原物虽存在
    2023-06-14
    474人看过
  • 起诉合同无效的主体
    起诉方可以先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和理由。人民法院会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告是否明确来决定是否立案。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合同是不需要解除的,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1、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3)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4)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
    2023-03-09
    303人看过
  • 合同无效问题如何解决?
    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应如何处理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
    2023-08-08
    73人看过
  • 联营合同中主体的界定问题
    联营合同的认定首先其主体应该实行的是独立核算,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种企业法人或者是事业法人。除此之外个体的工商户、农村的承包经营户还有个人合伙,还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还有其他经济组织或者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联营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但是如果企业法人或者是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条件或未经法人授权的,不可以对外签订联营合同。联营合同的特征是什么?联营,合同,当事人,期限,行为,关系联营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联营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以及他们之间为明确相互间法律关系而签订的协议。因此,可以说联营合同的主体是有一定限制的。对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则不能直接参予横向联营,不得签订联营合同。(2)联营合同的标的是指参予联营的各方共同进行联合生产、经营的一种行为。这种联营行为有其特殊性,即属于联营各方当事人的一种
    2023-07-01
    46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注意什么问题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023-02-19
    278人看过
  •  有关合同无效诉讼的收费问题
    一旦您起诉合同无效,诉讼费用通常在50元至100元之间。另外,如果您在起诉合同无效的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那么诉讼费用的收取将根据赔偿金的数额按比例进行计算。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旦您起诉合同无效,诉讼费用通常在50元至100元之间。另外,如果您在起诉合同无效的同时,要求赔偿金赔偿损失,那么诉讼费用的收取将根据赔偿金的数额按比例进行计算。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目规定,(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合 同 无 效
    2023-09-21
    19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范围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6
      一、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公司没有依法成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未成立时,股份认购人尚不具备股东地位,当然也就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方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一是出让方没有依法取得公司股东的资格。二是出让方的公司股东资格因故丧失。 3、受让方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一是
    •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主体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 合同无效案件财产归还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2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双方互相负有返还义务的,重合的部分可以冲抵。
    • 合同无效无效的解决经济纠纷问题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8
      合同无效后产生的争议,依据以下内容解决:如果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是合同全部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
    • 劳动合同变更主体有问题?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原用人单位主体变更,那么根据《》规定,单位变更法人、负责人以及合并,都不影响原合同履行,因此,原单位主体和现在主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