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22:05 446 人看过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

(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保证采矿活动的科学性和计划性,防止破坏矿产资源。凡违反上述及其他有关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以及管理活动,均视为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蕴藏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种矿物质的总称。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一、破坏性采矿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什么是破坏性采矿罪
    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的刑法对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行为人通过破坏性的开采手段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的行为。触犯了破坏性采矿罪的罪犯,一般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处罚金。一、非法偷沙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果没造成次生灾害,一般不进行刑事处罚,只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果造成次生灾害,比如把河堤弄塌了,造成人员伤亡,这样就会按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了。河沙也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
    2023-03-08
    424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国家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判几年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破坏性采矿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023-08-16
    354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司法解释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
    2023-06-03
    207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涉嫌哪些违法行为
    破坏性采矿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犯罪客体是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制度及矿产资源保护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用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所谓“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合
    2023-08-10
    112人看过
  • 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如何认定破坏性采矿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种故意具体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结果而仍然实施,最终导致该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破坏性采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破坏性行为的认定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时,重在认定破坏性采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2)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性的开采方法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
    2023-03-03
    253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要求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通过破坏性的开采手段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导致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破坏性采矿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了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去开采矿产资源,并且造成价值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矿产资源被严重破坏的,公安机关就要进行立案追诉。破坏性采矿罪该如何判刑破坏性采矿罪判刑有两种情形:1、如果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3-07-01
    233人看过
  • 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应该如何区分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本罪指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6-17
    54人看过
  • 应该怎样区分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本罪指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6-24
    334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判处多少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一、区分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采矿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又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以及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即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破坏性采矿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在客体上都侵犯了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出
    2023-03-25
    122人看过
  • 如何鉴定破坏性采矿
    刑事责任年龄
    一、破坏性采矿罪如何认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法释〔2003〕第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二00三年
    2023-03-08
    333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该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该罪的客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情形。该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满足什么要件构成破坏性采矿罪(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2023-08-09
    471人看过
  •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定义、量刑】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行为,以及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本条第一
    2023-06-11
    255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体与客体?
    破坏性采矿罪的主体与客体为: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一、构成非法收购林木罪的条件有哪些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条件: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破坏武器装备罪的客观原因有哪些破坏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1、客观要
    2023-02-27
    313人看过
  • 破坏性采矿罪的后果有什么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一、非法开采石头怎么判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
    2023-03-07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在矿山采矿如何构成破坏性采矿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0
      具备下列要件才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 那么破坏性采矿罪由哪些构成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 (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
    • 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9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 (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
    • 破坏性采矿罪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2
      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 特别严重的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破坏性采矿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资源,采取破坏性开采的办法,使矿产资源遭受毁灭,是对国家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1)对全国有矿产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对采矿权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授予采矿权、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正当的采矿权; (3)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