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市企事业单位改制相关政策法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22:13 490 人看过

1、规范市属企业改制方案申请审批程序的规定。实施企业改革,各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政策,指导企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规划要明确改革的形式、操作方法和步骤,明确改革的政策依据和范围。涉及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安置和社会保障,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规范

2.建立方案申请和审批制度。指导企业制定政策、规划后,各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报批手续。凡符合全市统一政策规定的规划,由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审批;该计划所涉及的一般政策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处理。市体制改革办公室牵头召集市有关部门协商,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审核批准。市体制改革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研究需要个案处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市属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由市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复

企业改革方案,未经审批的有关事项,不得自行实施。各主管部门也不允许在企业改革过程中自行出台政策规定

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对策,按照上述程序报批调整政策事项

,市生产经营型、技术中介型事业单位改制改造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同政发[2003]10号文件规定,改制改造的范围和形式为:凡上级明确规定与改制脱钩的市级生产经营型和技术中介型事业单位。其他技术中介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逐步转为企业或者私营非企业单位,可以采取下列形式进行企业改制和转制:一、将本单位的公共资产整体出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由职工或者社会自然人合并重组为公司制企业,也可以由私营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对资产难以整体出售和重组的单位,可以由社会法人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协商定价的方式进行整合或者合并。也可以结合体制改革,由合并方收购,实施控股式合并。兼并重组既可以在系统内进行,也可以跨系统进行。对职能弱化、萎缩,难以独立生存和发展,难以出售和重组的单位,债权债务清偿方式、安置人员分流等,并可通过申请关闭、注销企业号实施分拆

第二,企业改制改造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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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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