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7:53:39 50 人看过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2000]330号各分局、区局: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00年6月26日·粤国税发[2000]153号各市国家税务局、顺德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0]5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汕头市(包括潮阳、澄海、南澳)、揭阳市(包括普宁、揭东、揭西、惠来)、潮州市(包括潮安、饶平)、汕尾市(包括海丰、陆丰、陆河)等市、县(区)(以下简称潮汕地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加快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步伐,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截止6月底,潮汕地区所有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部按规定安装使用了防伪税控系统。为此,省局决定,从2000年7月1日起,潮汕地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停止供应使用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0年7月1日(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起,潮汕地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潮汕地区购进货物(包括出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律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开票日期为7月1日及以后的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停止抵扣进项税额,且不得作为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0年6月30日前从潮汕地区购进货物取得的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7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开票方应按规定通过防伪税控系统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于7月10日前全部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手续。各级国税机关库存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限量供应给国税征收单位用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外,就地封存,待省局研究明确后统一处理。四、潮汕地区各征收单位临时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必须按规定在代开发票的同时征收税款。对于7月1日及以后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按规定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章外,还必须附上完税凭证复印件,才能作为扣税凭证。否则,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增值税相关文章
  •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发布部门: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济国税函[2006]1号各基层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加强对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纳税人首次增购专用发票及当月第一次增购专用发票无预缴增值税余额的,仍按《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国税发[2005]90号)文件规定,办理增购专用发票手续,不实行预缴增值税抵减办法。二、纳税人需要抵减预缴税款的,必须在本月已完成纳税申报后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预缴税款抵减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预缴税款抵减申请时,应统一使用《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预缴税款抵减申请表》(以
    2023-05-03
    389人看过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国税发[2003]67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业产品统一收购发票年审工作,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完成税收任务的一项有利措施,也是解决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和异常申报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各主管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局近期下发的《青岛市国税局关于改进年审年检和税政审批办法的通知》(试行)(青国税发[2003]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年审工作质量。一、年审时间。㈠2月底前由市国税局对纳税人发布公告。㈡3月份至5月份为主管税务机关集中年审时间。㈢6月15日以前主管税务机关将年审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国税局。二、年审对象。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凡每年2月底前,经市国税局、各主管税务机关
    2023-05-03
    141人看过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
    发布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青国税税政[1999]110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适应近年来增值税税收政策的调整,规范税收管理工作,健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制度,以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并解决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税额申报过高问题,本着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使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对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并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培训工作。青岛市国家税务局1995年印发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管理办法》(青国税发[1995]096号)同
    2023-05-03
    134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沪国税进[2004]15号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退税工作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局以沪国税进[2004]5号文转发)中所列的三类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税票的抽取报送,市局已完成相关操作软件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待软件正式启用后,各征税分局要按规定做好户管企业专用税票的抽取上传工作。二、市财税三、四分局在办理外贸企业2004年1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的退税审核时,应使用总局2004年新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并按规定加载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及其他规定的外部审核信息后进行审核审批。对于沪国税进[2004]5号文件所列的三类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须按规定对申报的专
    2023-05-03
    388人看过
  • 广州市国家税务转发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
    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发布文号:穗国税函[2006]62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如果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拟采用抵减税款的预缴方法,必须在辅导期第1次需要采取抵减方式预缴税款时填写《辅导期纳税人采取抵减方式预缴税款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纳税企业公章,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二、如果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出现增购专用发票的情况,由于尚未申报,未能产生上期预缴税款余额,因此不予抵减,按照上次购领并开具的正数有效发票金额,依4%税率直接预缴税款。三、辅导期纳税人必须妥善保管税务机关提供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多缴税款余额台账》(附件2,以下简称《台账》),粘贴于《发票领
    2023-05-03
    317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2002]309号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其他相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范围(一)凡使用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必须按月进行纳税评估。本办法所称商贸企业,是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实际从事批发业务或批发零售兼营业务而以批发业务为主(批发业务销售额占全部应税销售额50%以上)的商品流通企业。(二)对使用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调整为十万元(不包括十万元)以下版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从调整的当月起,对其暂停纳税评估,但需继续收集、整理其评估资料,待恢复使用十万元以上版专用发票后,再纳入纳税
    2023-05-03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增值税
    词条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增值税
    相关咨询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率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3
      由于行业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13%、11%、6%,无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都保持不变。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中国的增值税设定了基本税率和低税率,以及出口货物的零税率。(1)是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提供加工、维修和维修服务的税率也为17%。这个税率通常被称为基本税率。(2)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
    • 一般纳税人独立使用专用发票抵减增值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1、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设备,必须取得专票才能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增值税。 2、财税[2012]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
    • 增值税可以给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只给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票,给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因为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 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1
      任何经营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和使用一般发票。根据税法规定,接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只能开给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他们增值税的征收是定率征收的(加工制造企业为6%,商品流通企业为4%),税法规定不准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我们分几个方面谈一谈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既增值税发票的主要区别:首先,发票
    • 如何向深圳税务局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八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