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
离婚后哪三样东西必须归女方
离婚后必须归女方的三样东西如下:
1、女方的个人赔偿。女方因为意外获得的赔偿,离婚之后男方也是没有任何权利分割;
2、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男方无法要求分割;
3、遗嘱中给予女方的财产,如果家里老人在离世之前,有明确立下遗嘱将财产给予女方,这份财产无法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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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是否可以选择其他法院而不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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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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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在男方户籍地, 还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一般来说,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你要证明他的经常居住地在韶关才可以啊。对方的暂住证,工作证,房屋租赁合同等都可以是这方面的证据。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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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女方户籍地, 应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还是到男方所在地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应当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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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在较区的法院起诉离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7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应当在邯郸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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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 应该在女方户籍地起诉离婚的法院立案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6应当到女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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