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分别抵押权利如何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1 07:41:30 308 人看过

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将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为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为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也就是说,不管是办理了建筑物抵押登记还是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都应该同时办理另一项的抵押登记。

如果只办理了建筑物的抵押登记或只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均视为两项一经一并抵押。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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