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中违约金无上限吗?
施工合同中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由双方协商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是由双方协商来签订的,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就需要追究违约的责任,受害方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即使未约定违约金的,还是需要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有异议的还可以提交到法院来判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
施工违约金上限是合同额的多少?
439人看过
-
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上限吗?
256人看过
-
施工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
153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
362人看过
-
合同无效施工合同中的罚款与违约金约定是否有效
67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23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无约定期限违约金怎么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3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3、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合同违约金是否有上限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9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但合同违约金一般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
违约金有上限吗违约金有上限吗违约金是不是上限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有,在履约过程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约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关于违约金调整具体规则和基本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则
-
劳动合同法有违约金和违约金的上限限制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1是有上限的。如果员工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其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的,那么违约的一方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的。违约金是有上限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
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由谁来承担?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9建设工程合同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与机械设备调迁、材料与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