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军事行动罪
这种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包括两个罪名,即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和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罪。所谓“阻碍军人执行职务”,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手段相威胁等方法设置障碍,阻止军人履行职责的行为。所谓“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是指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设置障碍,阻止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依法进行的作战、戒严、战备、训练、执勤等保障国家和国防安全的活动。妨害军事行动的犯罪行为,严重妨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威胁着军人的人身安全,影响部队军事任务的完成,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这种犯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对武器装备(包括一般武器装备和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包括一般军事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进行破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包括三个罪名,即破坏武器装备罪、破坏军事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所谓“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包括备用的武器装备重要零件和部件。所谓“军事设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以及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所谓“重要武器装备”,是指战略导弹及其他导弹系统、飞机、直升机、作战舰艇、登陆舰和1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的电台和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所谓“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导弹基地,机场、港口,大型仓库,重要管线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的安全,也严重损害国家的财产,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2005年2月28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将第三百六十九条修改为:“破话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逼、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增加两款分别为:“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管理秩序罪
这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秩序,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包括两个罪名,即妨害军事禁区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罪。所谓“军事设施保护区”,是指国家对军事设施依法划区保护的区域,包括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所谓“军事禁区”,是指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特殊要求,在依法划定的一定范围内,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的区域。这个区域可以是陆域、水域或者空域。所谓“军事管理区”,是指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特点。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在依法划定的陆域、水域的一定范围内,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区域。如军用机场、港口、营区、训练场、试验场等。
对于妨害军事设施保护区管理秩序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此罪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此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危害国家安全罪面临那些社会危害
207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是什么
63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哪些区别
446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会面临哪些刑事处罚
229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特殊累犯的条件分析
161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特征及刑罚适用
159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危害国家安全罪面临那些社会危害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危害国家安全罪不是具体的罪名,而是概括性的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的共同特征的概括。 其中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名。因此,如何处罚应根据犯罪和犯罪情节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
-
什么是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与危害军事安全罪有什么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刑法分则第七章规定了危害国防利益罪。国防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各个方面赖以存在的基本保障。没有坚强的国防作为后盾,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生活的安定,都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国防事业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危害国防利益的各种犯罪,就是直接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予以惩处。那么,什么是危害国防利益罪呢?具体地说,国防利益主要包括军队的建设,军事设施的安全,维护和平
-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危害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国防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各个方面赖以存在的基本保障。没有坚强的国防作为后盾,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生活的安定,都将成为一句空话。那么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征是什么呢?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征: 一、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利益。这是此类犯罪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征。 二、这类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还有极个别的军职人员。 三、这类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如
-
妨害公务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2妨害公务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罪二者具有某些共同点,比如都是危害了国家利益,都必然会对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造成干扰和破坏;在行为方式.行为指向上有一些交叉;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都是出自故意。二者的区别点在于: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是国家的安全。2、犯罪的客观性不同。首先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体方面。 一,犯罪客体: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中国的主权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固及其他国家根本利益的安全的总和。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