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的工资薪金可以附加减除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10:33 400 人看过

我们国家规定了税收政策,只要是符合征税的收入和人群,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规定的税款。但是,规定中又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一些人的工资薪金甚至可以附加减除费用。

按照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对于这种税收优惠,国家规定主要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如果是这种人,国家不是采用一般的征税方式,而是在他们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

实际中,你要确定你符不符合附加减除费用的人群,首先要明确你自己是不是属于下面几种人: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举个实在的例子,如:丹妮在2016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0000元,缴纳社保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100-3500-1300=4100元

参照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那么,他的个税=4100x15%-105=510元。

当然,要是你属于工资薪金需要附加减除费用的人群,但是,不知道怎么计算这个个税的话,建议可以找下专业人士。不过,现在网上有很多可以自助计算的工具。最后,要是你对附加减除费用还是不熟悉的话,那么还建议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

如何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

1、合同

临时工工资和劳务报酬的最重要区别是,临时工工资针对的是公司员工,而劳务报酬针对的是企业外部人员。临时工一定是与企业存在雇佣关系,通常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比如,我们焦点财税举办行业大课时聘请老师给大家授课,我们公司给老师发课酬费,就属于劳务报酬;因为这些老师没有和我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培训服务合同。如果这些老师在自己的学校或单位进行单位内部业务培训,那么单位发放是报酬就属于工资薪金。

2、时间

这项工作是长期连续性的,还是一次性。通常工资薪金对应的岗位是长期设立的。比如,安保工作,这个岗位的人员可能变化比较频繁,但这个岗位是长期设立的,属于企业的固定岗位,那这个岗位人员发放的报酬就属于工资。还有我们上面提到的老师,在学校的岗位是长期固定的,而且工作是连续性的,学校支付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在学校以外的培训则是短期不固定的,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劳务报酬。

3、管理方面

就是看劳动者有没有参与企业考勤管理、接受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约束。通常企业职工按照企业规定时间上下班,有时间约束,并需要服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考核。而提供劳务的外部人员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受到企业内部制度的考核和约束。

4、税前扣除是否要提供发票

临时工工资,通常以工资表的形式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需要取得发票。如果是劳务报酬,取得劳务报酬的自然人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必须到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取得此发票方可作为合规票据入账。作为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通常按照3%征收率(或疫情税率1%)缴纳增值税即可。

5、是否需要预扣个税

临时工工资作为工资薪金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由企业预扣预缴,正常申报。而劳务报酬是企业向单位外部的自然人支付的报酬,应当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分是我们实务工作的难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有明确定义,相关政策文件也没有在理顺逻辑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明确,导致众多税收争议。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合同、提供劳动过程是否独立、劳动者是否发生额外成本、用工单位是否承担给付最低工资等形式标准,都可以作为判断两者关系,并据以判断所得税目的根本标准,需要我们在实务工作中仔细甄别,找出最本质的区别点,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附加刑可以减刑吗
    一、附加刑的种类有哪几种附加刑的种类有:1.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2.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4.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二、附
    2023-04-10
    429人看过
  • 工资薪金的种类有哪些,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工资薪金的种类有哪些,工资薪金支出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条件1、实际发生准予税前扣除的,应该是企业实际所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这一点强调的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那部分工资薪金支出,尚未支付的所谓应付工资薪金支出,不能在其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只有等到实际发生后,才准予税前扣除。所谓支付,根据人民银行的定义,是指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2、合理性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
    2022-08-05
    140人看过
  • 月薪人员加班工资可以申请吗?
    一、月薪人员加班工资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核算。(一)、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
    2024-04-23
    483人看过
  • 薪金可以用来抵扣工资吗
    拖欠工资不能以物抵薪。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实物抵工资是违法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老板拖欠工资可不可以报警不可以报警,报警没用。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不属于警察管。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
    2023-07-11
    92人看过
  • 减除资历是减薪吗
    根据不同的原因,减薪的标准也不尽相同:1.因工作能力不足而减薪。公司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称职,但经培训仍不称职。减薪是通过减少工作内容和工作内容来实现的例如,我公司从各个方面考虑,钻井队平台经理调任项目部副经理,因为公司的薪酬不同,项目部副经理工资比钻井队平台经理至少低2000元绩效工资降低: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达标,其中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条件,并对其进行了降薪,导致其降薪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渡过危机,公司进行了经济性降薪
    2023-05-07
    343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可以扣除吗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可以扣除,但法定条件下,公司可向员工索要经济损失赔偿金或违约金。一、公司不具有罚款权力1、用人单位并不享有对劳动者罚款的权利。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根据立法法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目前法律并未赋予企业罚款权。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国务院于1982年4月10日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虽然规定了企业对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适用情形,但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由国务院令第516号宣布废止,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已没有相关的依据。对于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理:虽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但用人单位也并非没有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用人单位有权以合法的方式对劳动者进
    2024-05-18
    459人看过
  •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工薪金扣除规定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乘20%。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乘(1-20%)乘税率-速算扣除数。人工费税率如果是修理行业,属于增值税范畴,税率17%;属于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属于建筑工程承包,建筑业3%;全国统一性规定,不受地方控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设备外加人工费应该开增值税发票,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
    2023-07-10
    245人看过
  •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月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标准的计算方法如下: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所得额=单位计算的工资薪金总收入-扣除项目;3、单位计算的工资薪金总收入: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聘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聘有关的其他所得;4、扣除项目:根据规定可以从应缴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是免征额的一种,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
    2023-08-12
    130人看过
  • 加班费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吗
    一、加班费需要计入工资薪金吗需要的。1、工资包括加班费,这可以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中得到答案。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范畴,以上述规定为准。3、既然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范畴,给予二倍的工资中自然包括加班费。二、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23-05-30
    196人看过
  • 工龄工资可以加在底薪里吗
    不可以。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本企业连续工龄计算: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其调动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2、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的,其学习时间及调派前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3、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的,其调派期间及其前后的企业工龄连续计算4、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5、业转让、改组或兼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在企业工作的,其转让、改组或兼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连续计算6、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7、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
    2023-04-27
    138人看过
  • “工资薪金所得月减除费用标准”与“起征点”不是一回事
    起征点,即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不纳税;当课税对象数额高于起征点时,就要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以工资收入2100元为例,因超出起征点2000元的最低界限,故按照2100元相对应的税率来征税。工资薪金所得的月减除费用标准,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不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则对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以工资收入2100元为例,超出起征点100元,就按照100元相对的税率来征税。
    2023-06-05
    445人看过
  • 工资薪金及相关经费税前扣除有哪些问题
    为帮助纳税人进一步理清工资薪金及相关经费的税务处理方法,本期就工资薪金及相关经费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专题解答,供学习参考。工资薪金及相关经费税前扣除问题解答问:税法是怎么定义工资薪金的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就税法而言,工资薪金支出的对象是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以此与独立劳务相区分。问:按照税法的相关定义,企业该怎样确认工资薪金的合理性答: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
    2023-11-26
    325人看过
  • 年薪制可以算加班工资不
    虽然当事人是年薪制,但用人单位安排当事人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
    2023-11-28
    139人看过
  • 加班工资是否扣除月工资底薪?
    一、加班工资是否扣除月工资底薪?需要扣除底薪。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因此,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工资标准中包含加班费,却未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由此合同条款产生歧义时,如果实际执行中确实既有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又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补足劳动者加班费差额。节假日加班工资也算工资中的一部
    2024-01-22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哪些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附加减除的优惠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以下人员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扣除: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 哪些对应的工资附加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8
      工资附加费是与企业职工的、培训、生活、福利方面有关的集体福利事业费用。工资附加费就是与工资有关的工资性费用,一般都跟工资总额比例有关。,,,保险、、、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都是工资性费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
    •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1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和范围: 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
    • 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如何减除税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3
      纳税人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取得工资、工资收入的,应当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个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工资、工资收入是指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个人收入。
    • 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中的哪些费用?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0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