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23:23 251 人看过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依法判决

法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作出独立判断,并公开判决的理由和结果。

法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和确定单一证据:

(一)证据是否具有原始性和原始性,(2)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3)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5)证人或当事人提供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

法官应当从各种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诉讼中各种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全面审查和判断本案的各种证据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而和解的,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等的证词(2)证人所作的证词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

(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和原件核对的副本和副本

(V)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词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下列证据提出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照片、复印件、节录件;(二)物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经核实与原始物证相符的照片和视频材料

(3)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有其他证据支持的视听材料,(四)当事人没有充分证据和理由反驳估价结论的,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的物证笔录或者现场勘验笔录受人民法院委托的部门,一方提出的证据和另一方认可或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可以确定其证明力,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一方对证据提出异议,另一方提出反驳证据,另一方同意反驳证据的,双方对同一事实提出相反证据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但是没有充分的根据否定对方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本案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显著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确认证明力较大的证据

因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判断,难以确定争议事实的,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按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当事人在书状、书状、陈述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中承认的事实和公认的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如果另一方声称证据的内容对证据持有人不利,除非双方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推翻该证据,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如果当事人只能自己陈述,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其主张将不予支持。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另有批准,对同一事实的多个证据的证明力,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根据其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检验记录或经公证登记的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的证明力,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来证证据的证明力(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其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当事人一般少于其他证人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道德、知识、经验、能力等综合分析,确定证人的证言,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采纳证据的理由。是否采纳当事人的无异议证据的理由,判决书不得写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单位应当如何提供证据来反驳工伤的认定
    一、单位应当如何提供证据来反驳工伤的认定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不是工伤:其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且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收集。二、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
    2024-01-15
    277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维权应对法官故意不认可的证据
    一、当事人如何维权应对法官故意不认可的证据法官故意不认可证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选择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不采信证据,则当事人可以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2023-09-14
    99人看过
  • 哪些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哪些由当事人提供?
    哪些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哪些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可以制定各类案件举证须知,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查取证锯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察或者委托鉴定的;3。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上述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2023-04-25
    308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的证据如下: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2、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3、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等等。起诉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
    2023-07-20
    180人看过
  • 当事人离婚提供证据清单如何填写
    离婚证据清单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根据自身的情况制作个表格,将证据填在表格里即可。1、身份证据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另外还有户口薄、出生证明、驾驶证、护照等。2、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主要是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档案馆开具证明。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离婚判决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这类证据非常重要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这类证据有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4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一般此类证据有银行存单或或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及其他有价证券等的证明。5、住房情况的证据关于夫妻双方拥有的住房情况的证明。一般主要是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一、
    2023-03-14
    446人看过
  • 民事证据之五: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承认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当事人陈述的定义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既包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也包括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的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表示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认可,这种认可与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同,不能将二者混淆。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作出,才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外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接受其所主张的事实,由于该认可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作出,因而,不应视为当事人承认,不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2、承认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023-06-14
    4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供及时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一个案件发生之后如果上升到法院打官司的时候证据往往是最重要的,对于每一个案件都是如此,民事诉讼方面更应该是这样。证据如果是有的是对的往往都是会有全面的进展。那么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供及时证据,应该怎么收集?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预防证据灭失可以采取哪些手段?对于可能灭失或者将来难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民事诉讼证据,它是
    2023-05-22
    13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伪证如何处理
    一、伪证民事诉讼中的伪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达到有利于己方(或一方)获得非法权益、免除应尽义务,或损害对方(另一方)民事权益、加重对方义务的目的,故意制造和提供虚假的证据材料;或在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时,故意提供的虚假材料。伪证是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或相反的证据。而制造、提供伪证则是一种诉讼违法行为。伪证行为从主体上说,要有制造、提供伪证的人;主观上讲,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客观上必须是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提供伪证的行为;客体上必须是妨碍了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伪证行为的主体、主观、客体、客观诸方面必须齐备,欠缺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伪证行为。二、民事诉讼做伪证的危害后果诉讼证据是人民法院用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依据,也是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证据一旦虚假,将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伪证的危害后
    2023-06-11
    323人看过
  • 船舶碰撞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
    船舶碰撞案件中,原、被告应当填写和提交《海事事故调查表》,并提交有关证据加以佐证。1、当事人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2、当事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和适航证书;3、当事船舶的航行签证簿和营运许可证或类似文件;4、当事船舶在航行中的航行日志、甲板、轮机、车钟、电台、雷达等原始记录或类似文件;5、当事船舶罗经差表和碰撞时所使用的原始海图及自动航向记录;6、当事船舶的船长值班驾驶员、轮机员的适任证书、船员人数、名单、地址及相应的职务证书;7、海事事故发生水域的气象、水文情况等证明材料;8、当事船舶的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9、当事船舶的海损检验报告;10、当事船舶发生海事事故时在场证人的证言等。
    2023-06-06
    39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应该如何处理
    一、首先我们法官要明确此项申请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给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不能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此项权利;二、其次要严格依法操作。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由于“客观原因”是个极具抽象的概念,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为此《证据规定》第十七条作出了“列举加概括”式规定,对客观原因作出了列举性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和范围:(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根据调查,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或是涉案单位自己保存的档案材料。这些部门的很多档案材料不对外公开,且进行严格管理,一般当事人及诉讼代
    2023-04-29
    438人看过
  •  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哪些证件?
    法院起诉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证明原告具有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起诉状等。其中,原告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明和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也需要提交。法院起诉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1.证明原告具有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2.被告的身份证明;3.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3、起诉状。 法 院 起 诉 所 需 凭 证法院起诉所需凭证是保障人民法院正常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起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一系列凭证来证明自己的权益或解决纠纷。其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2023-09-07
    149人看过
  • 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当中对新证据的认定。
    在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二审中的新证据的认定根据《证据规定》的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两种: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2012年《民事诉讼法》及其司
    2023-08-18
    290人看过
  • 法院命令当事人提交证据裁定书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刑监字第号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
    2023-07-08
    47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向行政诉讼当事人调取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一、什么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①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②法定起诉
    2023-06-22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要求有哪些,对当事人如何确认举证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要求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
    •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法律有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不能及时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人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
    •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证据的规定应当从证人规定考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从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规定的立法本意及当前的司法政策角度考虑应准许证人提交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功能在于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来源与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人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规定的立法本意旨在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事实,使法律真实无限接近客观真实。当“效率与公正”两大法律价值取向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正优先为原则。这样能最大限
    • 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援助证据和诉讼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1)证明法律行为。如各种经济合同、各种民事协议;(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3)证明法律事实。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的风雹、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空难、海损等意外事故;(4)证明无疑义的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的效力;(5)保全证据。包括对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等进行保全。如:通知书邮寄送达证据保全、房屋拆迁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