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没收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1:02:37 261 人看过

执行没收财产的注意事项有: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

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

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

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年的法院予以支持,否则不予以偿还。

一、借款人非法集资坐牢人该怎么办

如果非法集资的借款人坐牢了,并不会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民法院进行非法集资做刑事判决的时候,就会把之前非法集资的所有钱财都会没收,然后按照法定流程退还给受害人,但如果债务人已经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务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将无法全部或者部分获得偿还。

二、人死了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其家人吗

人死了欠钱不还,是否可以起诉起诉其家人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是共同债务,配偶要还。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方宝借了钱,而这个钱是用在整个家庭生活中的,那么这个钱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了,即使借钱的一方不幸去世了,另一方也是有义务偿还的。

但如果借的这些钱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而活着的一方也能够证明这笔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于与自己无关的地方,即使这笔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这笔借款也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应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

2、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继承的,其债务从债务人的遗产中扣除偿还。

债权人可以要求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欠债人是否有担保人。

如果欠债人有担保人的,欠债人家庭不同意还款,而且欠债人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这笔债务的剩余部分,如果担保人不愿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4、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了,申请人可以直接变更、追加相关的执行人继续执行即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又无遗嘱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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