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长扣留征地补偿费犯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34:58 452 人看过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得非法挪用、侵占的,如果非法扣留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村集体有权扣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村集体有权利扣留征地补偿款。但是截留的征地补偿款只能用于本村的共同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不能截留后用于某个人使用,并且截留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不能太多,只能是一小部分,对于揭露后剩下的征地补偿款,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共同决定分配比例。有权,但是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2023-06-17
    285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村里留了30%合法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我国并没有对村委会提留多少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有明确规定,但是在个别省份和地区会有相关政府通知,但是一般来说,村委会可以留取土地补偿费的10%-30%之间,用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续发展,比如修建村里公共设施、村学校、村道路等等。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参照上述各省规定,如果村委会留取征地补偿款比例超过30%,就属于违法截留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土地补偿费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
    2023-06-21
    141人看过
  • 梅港村镇山第三村民小组诉梅港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费案
    原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委会镇山第三村民小组。被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民委员会。1992年11月,余干县梅港粮管所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用梅港村委会下属的镇山第四村民小组、虞家村民小组和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在湖家边的土地建粮食仓库,总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征用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土地面积8591.4平方米。上述被征土地的所有权分属各该村民小组所有。1974年,梅港村委会曾利用该地兴办园艺场栽种桔树,由村委会负责经营,利润按比例与三个村民小组分成。1991年因特大寒灾,园艺场种的桔树全部被冻死,仅存少量的桃树和其他果树。1992年12月15日,梅港村委会代表该三个村民小组与梅港粮管所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协议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每平方米2.85元(含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共计47478.10元。梅港粮管所征地付款后,梅港村委会扣除附着物补偿费用及其他开支,剩余37500元土地补偿
    2023-06-10
    469人看过
  • 村民小组长侵吞征地补偿款应定何罪
    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贪污罪。《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解释》规定适用的主体范围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村民小组长是否属于村基层组织人员呢?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也是一种村基层组织,不管是村委会组成人员还是村民小组长,能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关键在于其是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只要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就
    2023-04-30
    59人看过
  • 村民小组长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案情]被告人孙某系某村民小组组长。2008年底,他从政府有关部门领走石(家庄)武(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占用该村民小组土地的补偿款11万6千余元。2009年初,孙某的亲戚王某做生意急需用钱,就唆使孙某挪用土地征收补偿费。孙某便将其中的6.5万元挪给王某,几个月后,王某生意亏损,无力偿还。2010年7月,村民在向孙某多次追要补偿费未果后报案。[分歧]在审理过程中,对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没有争议,但对其行为应如何定性却出现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孙某利用其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将自己保管的征地补偿费用6.5万元挪给他人使用,依照200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的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犯罪侵害的客体
    2023-06-08
    488人看过
  • 江西铜鼓一村组长贪污征地补偿款获刑
    11月25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贪污集体征地补偿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黄某、帅某因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陶某是该县永宁镇城北社区农业二组组长,2008年9月,农业二组因认为本组村民张某获得的征地补偿款不当,委托组长陶某及村民黄某、帅某三人为诉讼代表人,向本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9年9月3日,经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张某返还给农业二组征地补偿款15000元,农业二组向法院申请撤诉。当日,三名被告人未经组上村民同意,擅自私分了该款,法院认为,陶某在管理土地征用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黄某、帅某贪污公款150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2023-06-08
    288人看过
  • 征地补偿被非法扣留,如何处理
    征地补偿被非法扣留,具体如下: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得非法挪用、侵占的,如果非法扣留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一、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有以下不同之处:(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
    2023-04-02
    348人看过
  • 在我国农村征地补偿费是否提留
    依据国家规定,土地安置补偿费的提留比例由村级集体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商议决定,提留比例最高不得高于土地安置补偿费的20%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
    2023-03-01
    88人看过
  •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费,比例多高算违法?
    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费,比例多高算违法?村委会留取征地补偿款比例超过30%,就属于违法截留征地补偿款的行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种情况: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二、征地拆迁案件中的应对注意事项(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证据对于依法维权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活动的基本
    2023-06-02
    454人看过
  • 村委会扣40%的征地补偿款合理吗
    村委会保留40%的征地补偿金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金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成员所有,村委会保留40%的经济补偿金是违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补偿款。”但是,上述规定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定为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与征地补偿不是同一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村民集体决定的范围不包括安置补助和
    2023-05-31
    66人看过
  • 村长冒领征地补偿款是贪污吗
    村长冒领征地补偿款构成贪污罪。《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2023-02-21
    24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法院强制扣留,法院能办理吗
    如果取得征地补偿款的人是被执行人,征地补偿费是其的收入,法院可以冻结,并扣划。一、公务员户口在农村征收有没有补偿公务员农村征地补偿的规定是如果公务员的户口还在家,并且仍然是农村户口,如果被征的土地还有当事人的份额,就应该有补偿款,否则没有。而公务人员不是农村户口,也不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权享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安置费,是给予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如果公务员原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有宅基地并存在附着物(房产等)被征地拆迁的,对于附着物的补偿属于公务员本人。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有争议怎么办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的情况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户籍人数或土地面积进行核算的,个人间具体的分配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民事争议解决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所以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三、不给开工程款怎么办?首先,我们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
    2023-06-23
    471人看过
  • 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预留地如何补偿
    一、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对预留地进行征收的也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而补偿的标准一般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预留地如何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3-02-14
    246人看过
  • 村小组的山征地补偿法规定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
    2023-04-13
    53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法院可以扣留征地补偿款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7
      法院可以扣留征地的补偿款,被执行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扣留被执行人名下的征地补偿款。国家征收土地之后,会按照土地的使用性质,本地的生活水平,土地的经济价值支付征地补偿。
    •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0
      村民小组组长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 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合法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问: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合法吗答: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不合法。没有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可以提留20%。没有法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可以提留20%。就连各地的土政策也是绝无仅有的。你们可以问一下村委会,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提留20%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依据,就涉嫌违法了,你们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征地补偿款扣留是否合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4
      征地补偿款扣留显然是不合法的,我国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专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当地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款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出现征地补偿不到位的情况,居民可以直接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 征收土地补偿费村组有没有权提留,收管理费,法律依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目前没有管理费这个说法,如果是有侵占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