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所强调的理由,往往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期间被刑讯逼供,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法庭究竟应当相信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还是以前的供述呢?据了解,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期间做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
1、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
2、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
3、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确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心做出了虚假的有罪供述。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二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被告人当庭翻供律师还能继续做有罪辩护吗
司法实践中屡有一些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而从事有罪辩护活动的情形。这些律师作此选择确实事出有因,他们毕竟不是被告人委托的律师,而是经司法机关指定而参与诉讼过程的律师,也没有取得被告人的诉讼费用。但即便如此,律师也应忠诚于被告人的利益,而不能从事也不利于甚至有害于被告人的诉讼行动,否则,被告人也是有权拒绝这样的“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至于那些通过被告人的聘请而参与诉讼活动的律师,就更没有理由作此不明智的选择了。
面对被告人当庭突然不认罪的情况,律师同样应当申请法庭进行短暂休庭,与被告人进行协商和沟通。律师应当讯问被告人当庭突然不认罪的原因和真实想法,告知这样做的法律后果,提醒他这样不认罪不仅难以说服法庭作出无罪判决,反而会导致量刑辩护机会的丧失。经过这样的善意提醒和告诫,假如被告人改变主意,并同意律师继续做有罪辩护的,律师当然可以继续做有罪辩护;假如被告人固执己见,继续选择不认罪,并明确反对律师继续做有罪辩护的,那么,律师只能要么改变自己的辩护思路,要么退出案件的辩护工作。最不负责任的做法就是不理会被告人的反对,若无其事地继续坚持有罪辩护的立场。这是对被告人利益的最大蔑视,既不会得到被告人的尊重和信任,也背离了基本的职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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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翻供的认定应当怎样认定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本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 被告人庭前供述一致,庭审中翻供,但被告人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相矛盾,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被告人庭前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出现反复,但庭审中供认的,且庭审中的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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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翻供的后果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5翻供在刑事诉讼中会导致延期审理,是否要加重处罚应具体看待,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后果自然不用多说,如果没有足够证据只是博一个机会的,翻供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 但是如果是恶意的翻供,就有可能承担更重的责任了,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翻供无外乎两种后果:翻供成功或翻供不成功。一旦翻供成功,我们的司法然能还事件以本来面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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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当庭翻供律师还能继续做有罪辩护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对被告人当庭突然不认罪的情况,律师同样应当申请法庭进行短暂休庭,与被告人进行协商和沟通。律师应当讯问被告人当庭突然不认罪的原因和真实想法,告知这样做的法律后果,提醒他这样不认罪不仅难以说服法庭作出无罪判决,反而会导致量刑辩护机会的丧失。经过这样的善意提醒和告诫,假如被告人改变主意,并同意律师继续做有罪辩护的,律师当然可以继续做有罪辩护;假如被告人固执己见,继续选择不认罪,并明确反对律师继续做有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