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0:25:44 136 人看过

一、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什么

争议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并且能够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起到清晰化的作用。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二、诉讼请求的三个原则

其一,从新原则。

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

其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

其三,归纳从新亦从真。

三、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的区别

诉讼标的自然也相应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诉讼标的不仅是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的对象,也是裁判对象的最基本和最小的单位。所谓最基本的单位,意思是指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向对方所主张的法律上利益所不能再细分的具体事项,如果再细分就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诉讼请求。在一个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若干法律上的利益,这些利益按照某种根据可以加以划分,在不能再划分时的基本单位就是诉讼标的。

法院总是根据每一个具体诉讼标的来作出判决的,不大可能笼统地对原告所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作出判决。无论是德国,还是日本、奥地利、意大利等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使用诉讼标的概念,而多数情况下是使用诉讼请求的说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一)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前置制度已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普遍理解和接受,但是仍有个别人员在严格执行该制度上还存有疑意。例如: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长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当事人不得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对此有人认为可视为争议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确实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上作出仲裁裁决;二是视为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结论(包括裁决、决定、通知书三种形式)。因而,凡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的,都属于未经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人民
    2023-04-21
    490人看过
  •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区别是什么
    1、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就是诉讼标的其实只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因为诉讼请求除了给付之诉之外,还包括确认之诉。一般来说,原告也是围绕着诉讼标的来阐述自身的诉讼请求的,一场民事纠纷中要先确认了诉讼标的,才能确认诉讼请求。2、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的区别是法律含义不同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特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一、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
    2023-02-24
    1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是什么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1)劳动争议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执行预仲裁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以下简称仲裁)已被广大司法工作者普遍理解和接受,但对该制度的严格执行仍存在一些疑虑。如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长期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对是否受理没有书面结论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人认为,可以认为该争议已经通过了预仲裁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程序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不经过仲裁前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作出仲裁裁决,认为仲裁已经过了预仲裁程序,即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结论(包括裁决、决定和通知三种形式)。因此,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尚未作出是否受理的仲裁裁决或者书面结论的,属于无仲裁前程序的案件,仲裁与诉讼的联系从仲裁到诉讼的程序有其自身的规范体系和特点。由于劳动争议解决程
    2023-05-07
    17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是什么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是什么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审前仲裁制度。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未经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在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该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否则,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劳动争议进行综合审理,不受已完成的仲裁的影响。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的,调解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2023-05-31
    2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
    (一)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前置制度已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普遍理解和接受,但是仍有个别人员在严格执行该制度上还存有疑意。例如: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长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当事人不得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对此有人认为可视为争议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确实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实体上作出仲裁裁决;二是视为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即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结论(包括裁决、决定、通知书三种形式)。因而,凡当事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仲裁委员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结论的,都属于未经仲裁前置程序的情形,人民法院均不应受理。(二)仲裁与诉讼的衔
    2023-02-20
    4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
    2023-02-16
    2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诉讼的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
      诉讼标的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多方面的,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的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被告反诉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向本诉的原告和被告同时提出的实体权利要求,都有其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前者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是指当事人争议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民事诉
    •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03
      1、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联系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就是诉讼标的其实只是给付之诉中的诉讼请求,因为诉讼请求除了给付之诉之外,还包括确认之诉。一般来说,原告也是围绕着诉讼标的来阐述自身的诉讼请求的,一场民事纠纷中要先确认了诉讼标的,才能确认诉讼请求。 2、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的区别是法律含义不同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
    • 劳动争议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4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度,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劳
    •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7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