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51:31 422 人看过

一、公司股东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东权利可分为两类: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前者如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后者如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其中,财产权是核心,是股东出资的目的所在,管理参与权则是手段,是保障股东实现其财产权的必要途径。

二、股东权利种类有哪些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股东有权使用公司专利吗
    如果股东作为发明人设计的技术方案申请的专利,可以使用。《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7
    41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法定职权有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法定职权有什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
    2024-01-26
    231人看过
  • 股东权利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行使?
    部分股东权利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实践中最常见的是表决权的代理行使,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以该股东的名义在股东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再如,在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可以委托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予以协助。一般是可以的,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余股东行使,若股东与其代理人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授权是出于股东真实意愿的表示,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冲突,则表决权可以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授权别人行使是合法的。一、什么人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单独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2023-04-10
    10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
    公司可以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024-05-01
    410人看过
  • 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公司吗
    一、专利使用权可以入股公司吗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专利使用权入股怎样利益分配以专利使用权入股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一般按照所持股份的多少分配。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
    2023-06-15
    402人看过
  • 优先股股东怎么行使权利
    1、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2、什么情况下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怎么支付优先股股
    2023-04-16
    471人看过
  • 公司法中股东的表决权利怎样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行使方式:首先,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确认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作出决议,并由股东按照出资数额比例进行投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的决议生效。但股东约定不以出资为表决比例的除外。一、股东会决议必须全体股东签字吗不需要。除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外,其他决议事项的通过比例、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由公司章程决定。二、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是怎样的股东会议召开流程有:股东会的发起程序:定期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起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股东会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由董事会发出。通知方式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通知内容,开会通知应当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同时还应该包含开会拟审议的具体内容。股东大会的主
    2023-02-18
    256人看过
  • 公司股东权利可以约定的吗?
    可以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4-16
    465人看过
  • 股东行使权利存在什么问题
    有的股东投资以后不愿在公司继续当股东了,想把当初投入的股本拿回来,其他股东以及公司也同意其撤资或退股,于是就跟公司或其他股东达成了撤资协议。虽然内部已经协商一致,但这却违背了公司法,同样也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原则,股东抽回出资或者退股都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75条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主张出资回购请求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属于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东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转让股权。误区
    2023-06-15
    391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的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3、公司股东享有分红权和优先购买权等。公司股东权利被侵害的救济(一)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一共规定了提起这种诉讼的5种情况: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简单来说就是,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在决议做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不能行使查阅权。《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在实践中知情权主要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等。如果公司无
    2023-08-09
    425人看过
  • “挂名股东”不能行使股东权利
    网友咨询:我是一名退休老人。前不久,我的女婿注册了一家服饰有限公司。女婿说,出于工商登记中的人数需要,让我出资30万元成为公司的一名股东,实际上这个钱是女婿自己出的,而且我也从未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请问我这个挂名股东能行使对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参与分红等股东的权利吗?将来可能需要为该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吗?律师答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五十人以下的股东组成,全体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另外,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叶先生所说的情况看,他实际上并没有拿钱出来进行出资,而是由其女婿出钱,作为股东的权益实际也应归为其女婿所有,如果该公司的股东不止两个,其名为股东实际只是代持股份而已,所以并不享有实际股东权益,即算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查询并参与分红,也只能是一种代理行为,所
    2023-06-09
    48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限制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如想主张股东权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办理变更股东手续。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依法享有股权,但由于在公司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信息中的均显示由显明股东持有,因此,在实际的生活中,因为股权价值及收益的不大增
    2023-06-21
    281人看过
  • 公司清算:股东是否可行使要求权?
    股东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经营方面的严重困难,例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资不抵债,常年亏损等;或者管理方面的严重困难,这种严重困难与“公司僵局”的特征基本一致。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者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国家的公司法均赋予股东向法院提出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何谓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的特点,由于股东会采取资本多数决的方式,大股东或多数股东完全可以凭借表决权优势对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做出决策,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也是符合公司自治原则的。我们认为该条件的设置一方面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另一
    2023-07-03
    448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抽逃出资吗股东行使权利需要注意哪些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所以,针对J的隐瞒法人死亡,虚假出资、虚造成本的行为,可以向工商局举报,要求其补交出资,并对其进行罚款。而由于其行为给其他股东以及公司造成的损失,B.C可以提起诉讼,要求J进行赔偿。而如果J在规定期限仍不缴纳出资,那么B.C可以直接召开股东会,解除J的股
    2023-03-17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作为公司股东有什么权利, 股东之间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什么权利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2
      1.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 公司股东可以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公司的股东有什么权利可以解散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7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损失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公司被吊销业法人营业执照未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哪些情形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诉讼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8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提出申请后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
    • 冻结质押股权50% 股东权利可以行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5
      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是每一位股东实现自己利益、公司的共同利益的基本权利,同样不因股权冻结而消灭,对刘某也不例外。至于刘某在法院冻结的3个月里没有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那是自己基于认识错误而暂时放弃,并不排除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冻结裁定没有撤消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