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公房使用权的能不能有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1:33:04 329 人看过

离婚的时候无论哪一方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获得使用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夫妻双方各方面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

(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适当补偿”的标准如何界定:

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就本市而言,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笔者认为,可否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

公房使用权离婚时怎么判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段是三十五岁左右,男方事业有成,有外遇,容易离婚;第三个阶段是五十五到六十岁,觉得人生一世,也要潇洒一回,容易出轨,导致离婚。特别在第二个阶段,离婚率相当高。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什么是“过错”呢,一般来说主要是指由于谁的原因造成了夫妻离婚。在实践中,主要的情形是一方有婚外情,或有赌博等不良嗜好,或道德品质败坏等。

(5)参考公房产权人(单位)的意见,决定判给男方或女方。

一、男方婚内出轨该怎么办

男方婚内出轨的,女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1、如果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在对夫妻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达成一致协议后,即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男方可以适当给予女方补偿;

2、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男方婚内出轨离婚赔偿标准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因此如果一方有外遇出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够达到长期与别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况,则无过错方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主要看外遇是否构成导致离婚的情形,且外遇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现实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安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民法典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房屋继承的流程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5、
    2023-08-12
    319人看过
  • 未获公房使用权的一方有补偿吗?
    未获公房使用权的,则对于房屋财产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贷款未获批准可否退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70%的房款通过按揭贷款付款,如按揭未获批准,则买受人应改换其出卖人认可的付款方式付清该笔房款,否则要承担总房价的20%的违约金。现买受人因政策原因未获得按揭贷款,也未采用其他方式付清余款。请问,买受人可否无条件退房?出卖人可否收取买受人的违约金律师答: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主要有:1、银行认为的申请人本身资信状况和提交的资料问题;2、合同尚未备案;3、被告未向银行提供担保的因素;4、贷款的金额、银行对贷款风险、申请人资信状况的评价。5、上述综合因素相互作用造成贷款未获审批。司法实践中,如因不可归结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贷款未能被
    2023-07-31
    46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补偿拆迁不能回避的问题
    丁先生的房子挺立在一片废墟之中,那些废墟原本是多年的四合院、各种店铺,甚至还包括公共厕所。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走,丁先生的语气很坚决,我们一定要等政府给一个说法。这是记者前不久在北京市崇文区东花市某胡同里的所见所闻。实际上,说胡同已经不很准确,在去年开始的房改和危改工程中,这里的胡同早已面目全非。当地的4000多户居民已经陆续迁走,像丁先生这样等说法的,只剩下200多户。而他们如此坚定的信念,则大多来自于他们手中紧握着的、印着烫金国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来之不易的土地证丁先生家的私房是典型的四合院,高高的门槛依稀透露着其家族往日的辉煌。据他介绍,这些房屋是其祖辈在清朝乾隆年间买地构建的,当时总共有21间,1956年的时候留了8间自家居住。这块地的土地税,文革前我们一直在交,文革后又交了两年,每个季度大概40块钱。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没人收了,丁先生说,这应当是我们家的私产。2001年,北京市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小产权房能不能补偿拆迁
    小产权房拆迁后能得到什么补偿?小产权房拆迁后可以得到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产权交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被征
    2023-05-31
    2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承租房屋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未将承租人作为补偿主体。但承租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主要取决于征收补偿协议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对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和征收补偿范围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归出租人(房屋所有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归承租人(实际搬迁人、被安置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根据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和出租人接受补偿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拆迁解除时,当事人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分配存在争议。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区分以下情况:(1)承租人(或次承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此实际经营。出租人以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
    2023-02-22
    460人看过
  • 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继续承租方应向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综上所述,可以知道所说的公房是公产房的性质,所有权是不属于公民个人的,所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实际分割的只能对公产房的占有和租住权等,而在离婚过程中都会对应该分割的事务整理好,提早处理好离婚事物,避免离婚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一、公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1、公房在离婚时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公房的归属。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同房产
    2023-03-16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父母名下的公房使用权,离婚时不能分割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1-14
      原告:岳某,女,42岁,住上海市徐汇区   被告:陈某,男,44岁,住址同上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1993年10月登记结婚,1995年4月育有一女。婚后初期双方关系尚可,但后来由于性格差异及对子女教育方式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因而双方之间产生矛盾。2004年4月,原、被告为家庭琐事争吵,原告携女离家另住。   被告辩称,原、被告夫妻关系尚可,且女儿尚小,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委托我集团律师作为其诉讼
    • 农村土地使用证上有写用地补偿,但没有使用,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2
      可以的。关键看用地的用途,划拨需要严格控制的。 整个拆迁、征收过程,是否程序违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
    • 房子没有产权证能不能领房屋补偿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9
      房屋没有产权证一般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公房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承租人对公房的使用权能不能作为遗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公房使用权是基于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所谓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是指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管理政策和规定,向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承租公房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房屋租赁关系。公民作为承租人依法享有公房的使用权,其居住的公房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那么在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后,其对公房的使用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承租人(即作为房
    •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地能不能分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房地产抵押,房地不能分离《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我国在处理房地产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抵押,在设定抵押权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只有这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