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33:35 104 人看过

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形,合同到期后也是自动延续的,具体是: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开除孕妇的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产假一般有多长时间?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晚育假增加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假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解决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 固 定 期 限 到 期 如 何 处 理 ?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
    2023-09-19
    483人看过
  • 员工病假期满后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终止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主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向雇员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终止劳动合同:(I)雇员因公患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2)工人不能胜任该工作,并且在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该工作。(III)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
    2023-05-07
    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的。也就是说,一旦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即终止。
    这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续签,合同继续;二是不续签,合同终止。不续签又分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二)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一、劳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023-03-20
    225人看过
  • 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在任期届满前终止
    在工会主席任期届满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案件中,原告王于1998年3月24日到被告青岛一家佛教檀香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一般事务。随后,双方于2000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2000年6月5日,经胶州市总工会批准,原告担任被告办公室工会主席(专职工会主席)。2005年8月29日,被告向原告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宣布将于2005年8月31日终止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原告在被告办公室工作期间的平均月工资为2570元字符串22005年9月14日,原告王向胶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1。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6l680元;2、就被告提出终止合同支付经济赔偿20560元,并追加50%经济赔偿10280元;3、支付违约金7.71万元;4、仲裁费应由被告承担。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本案后,作出了中联重地第L61(2005)号裁决,裁决如下:1。在裁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
    2023-05-07
    461人看过
  • 能否由员工自行终止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满足5种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分别是: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发工资的;3、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保的;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违背对方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意外受伤请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
    2023-07-02
    3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在服务期到期就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劳动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
    2023-07-23
    135人看过
  • 假文凭取得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1、假文凭找工作的劳动合同能终止吗?:“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款的指示》第18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定义如下:“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从本案来看,雇主只有在认为候选人确实拥有文凭时才做出雇用决定。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该单位违背其意愿作出虚假陈述。雇主可以终止其劳动合同。如何解决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假文凭而被录用,且不能容忍此类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无效为由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赔偿。如果员工以假文凭为由与本单位存在分歧,可根据《劳动法》第18条“劳动合同无效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假文凭找工作会被终止吗?答案是肯定的。用假文凭找工
    2023-05-07
    172人看过
  • 在租赁期内,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接受采访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不一:1。饲料公司在租赁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适。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由于刘某等人与饲料公司保持劳动关系,饲料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完全解除原告的劳动合同,饲料公司与一家饲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私营企业劳动合同期内的刘某等人。刘某等人从饲料公司跳槽到民营企业,实际上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租赁协议应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根据“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的规定,刘某等人与饲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改为2016年12月31日,饲料公司不得按原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果饲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饲料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吗?一种观点认为它不能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家民营企业是整体租赁的,所以租赁后就改变了饲料公司的法定名称。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根据原劳动
    2023-05-02
    497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
    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员工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员工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员工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提前几天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
    2023-07-05
    4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过期的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续订
    根据《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是法律对劳动合同期满这一情形的原则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当立即终止执行。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与肖某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执行或续订合同手续。作为企业在肖某合同期满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事隔半年后,才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又未将通知直接送达本人,肖某的档案也未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在一个月内移交到有关部门。由此可见,该企业劳动管理比较混乱,其行为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该企业与肖某虽
    2023-06-13
    248人看过
  • 无限制合同终止方法: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生效后,除非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得以满足,劳动合同将持续有效,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里所讲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自行终止。而并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终止,不能解除。期限届满仅是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而并非唯一条件。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终止或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
    2023-07-03
    3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被诉人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被诉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有独立用人权。申诉人刘某于1996年8月1日入职被诉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1年8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2003年10月开始,申诉人在被诉人下属佛山分公司担任一级业务主管。申、被诉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7月31日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申诉人留在被诉人的佛山分公司继续工作,该分公司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9月28日申诉人回到被诉单位集团客户部从事大客户业务拓展工作。2005年2月24日,被诉人将申诉人原所在部门负责的省级集团客户拓展职责移交广州分公司,并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将申诉人安排至广州分公司工作,要求申诉人须于2月28日前报到,工资由广州分公司发放,标准保持12000元/月不变。2005年3月1日起,申诉人开始在广州分公司工作。2005年4月5日,被诉人人力资源部向申诉人发出《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顺延劳动者能否自愿终止
    劳动合同顺延劳动者能自愿终止该合同。如果只是顺延没有签订新合同,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合同顺延劳动者能自愿终止该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15
    3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是终止合同还是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未满可以要求赔偿吗劳动合同期满有没有补偿是要分情况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反之,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二、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写辞职报告吗不需要。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的,因为其时已经无职可辞,不需要写辞职申请。除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外,其它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结清工资,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三、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是多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
    2023-06-27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假
    词条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产假
    相关咨询
    • 产假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是不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职工不存在过失的,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给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相应的附随义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一次工伤期间能否劳动合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 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为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