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时的内容与公司所讲的内容不一致,属于诈骗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07:50:07 225 人看过

一、签劳动合同时的内容与公司所讲的内容不一致,属于诈骗罪吗?

1、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的情况时,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拓展内容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后果有哪些

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3)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当事人意愿订立的;

(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的。

2、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经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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